贵州/铜仁-2026-07-02 00:00:00
各潜在供应商:
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采购“****年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市场监管总局公告****年第**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际,开展本次第三方评估服务采购。
二、采购需求
(一)增量文件审查:对****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以及本市其他政策制定机关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预计**份),依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审查标准。如涉及密件的审查,成交供应商须派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并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采购人保密管理规定。
(二)存量文件清理:对****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本市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预计***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重点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存量清理应结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例外情形,逐件形成清理结论,并提出保留、调整、废止等处理建议。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通过采购人验收。
(六)交付成果物:增量文件审查报告、存量文件清理评估报告、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等。
(七)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元);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万元整(¥**,***.**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其附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提交纸质文件一份(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达至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科(地址:铜仁市碧江区东太大道新华北路***号附**号)。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响应文件构成
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一)报价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诚信承诺书
(五)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社保缴纳承诺函)
(八)财务状况(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十)类似项目经营业绩一览表(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
(十一)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十二)技术文件(含项目实施方案、评估标准、重难点对策、质量保障措施等)
(十三)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四)服务保障承诺函(针对第九条服务保障要求)(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七、报价要求
*.报价币种:人民币。
*.响应人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个方案,且此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报价为包干价,包含成本、税金等所有费用,我单位不再额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修正:
(*)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含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八、响应人报价须知
(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如得分相同,以报价得分高者优先;如报价得分仍相同,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优先。综合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二)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评审小组不再就价格进行单独磋商。
(三)无效响应情形:
*.响应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元)的;
*.响应方案等无法实质性满足采购需求;
*.不符合本公告第三条“响应人资格要求”;
*.报价方式不符合本公告第六条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终止采购情形:提交有效响应文件的合格响应人少于*家时,本项目采购活动终止。
(五)诚信要求:响应人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发现响串通报价或其他限制竞争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相关响应人资格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响应人存在欺诈等不诚信行为或违反合同约定,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可能给予负面评价。
(七)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剩余**%。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部门: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科
地址:铜仁市碧江区东太大道新华北路***号附**号(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杜胜荣、吴琼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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