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2026-07-02 00:00:00
家属接送学生车辆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家属接送学生车辆服务采购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家属接送学生车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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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及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线路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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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含)以上车辆的接送服务 |
★*、驾驶员*名须为公司正式员工,具备*年以上驾驶经历,缴纳社保,**周岁以下,无重大事故及违法犯罪记录,具备相应车辆驾驶证、客运从业资格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临时更换的驾驶员须为投标时同等条件驾驶员。 ★*、车辆配备:配备*辆车车况良好,所有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车内设施完好并可正常使用,座椅须配有头套和座套,并配备超速提醒装置,出发前进行车辆维护以及车辆自检、安全例检、日检,每辆车辆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可靠,保证车辆内外卫生、整洁。 |
每天早上出车*次,下午出车*次,路线均为镇江市指定出发点往返于南京市若干学校后返回出发点。停靠路线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减少)站点或调整途经顺序,每天总里程数不超过**公里。 |
****秋季、****春季两个学期的学生上课时间(以各学校校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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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含)以上车辆的接送服务 |
每天早上出车*次,下午出车*次,路线均为镇江市指定出发点往返于镇江市若干学校后返回出发点。停靠路线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减少)站点或调整途经顺序,每天总里程数不超过**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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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日租金*辆车的合计单价限价为人民币****元,结算时按照报价文件中的日租金单价*相应学期实际运行天数进行结算,学期结束后结算。投标人所报总价中须包括车辆相关所有费用、驾驶员相关所有费用、相关保险费用、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另行增加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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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项目预算:人民币**万;
*.最高限价:详见项目概况中的日租金单价要求。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场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足以保障该项目且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客运)。
*.投标人所派驾驶员无重大交通事故及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应承诺所用车辆将购买足额的车辆保险(三者保险、车上人员险、车损险、不计免赔险)
(六)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卢先生
移动电话:***********
监 督 人:吴先生
移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