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2026-07-02
广东/江门 招标采购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江门-2026-07-02 00:00:00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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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研究项目。

  二、服务时间

  ****年*月至*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政策梳理与规划框架构建。系统梳理国家及广东省关于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医保定点管理、区域卫生规划、“**分钟医保服务圈”、双通道药店和基层医保服务等政策要求,准确把握“规划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总体导向。结合《广东省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测算参考》和江门市实际,明确资源配置口径、测算指标、分类标准和规划原则,构建江门市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研究框架。

  (二)资源供需现状诊断与问题识别。摸清江门市定点医药机构资源供给、参保群众医药服务需求和医保基金运行状况。重点分析人口规模、人口密度、年龄结构、疾病谱、住院率、购药需求、域外就医、医疗机构数量与等级、床位数、零售药店分布、双通道药店设置、医保结算活跃度及协议履行情况。通过多种形式调研,识别资源布局、基层服务、存量资源效率、药店配置与群众购药需求等相关问题。

  (三)配置总量测算与空间布局评价。依据广东省资源配置测算参考要求,综合参保人口、服务需求、基金承受能力、现有医药资源和区域卫生规划目标,测算江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合理配置总量与结构。依托定点医药机构数据、医保结算数据、人口空间分布和交通可达性数据,运用科学方法,评价资源空间可及性和服务覆盖能力,识别服务盲区、资源短板区域和重复配置区域。

  (四)资源优化配置方案与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将现有资源实际值、测算值和区域卫生规划目标值进行比对,明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定点医药机构的增量优化、存量调整和功能转型方向。对资源不足区域,提出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完善基层医保服务网点、优化双通道药店布局等建议;对资源相对富余区域,提出强化协议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推动低效资源退出或转型等措施,形成江门市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优化方案。

  (五)出具研究报告。****年*月底前提交调研报告和资源规划初步思路,*月底前提交终稿,包括江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调研报告一份,江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方案文件一份。

  四、项目经费

  此次项目经费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万元(含税)。签订协议并开具发票后的**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项目经费的**%作为项目启动经费;在约定时间内服务方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在开具发票后**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余下**%的项目经费;约定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若有异议,则协商进行结算。

  五、服务方资质要求

  (一)服务方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二)服务方应具有开展医保政策、基金运行、管理服务等方面研究分析的业务能力,服务团队核心成员在医保领域应有一定的研究分析经验。

  六、提供材料

  (一)单位资质资格的简介和证明材料。

  (二)响应服务内容和用户需求的具体方案。

  (三)服务合同草案。

  (四)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有关项目服务文件必须提供*份正本、*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服务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服务单位名称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七、确定中选服务方

  由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经评审确定成交服务方。

  八、验收方式

  在完成服务内容后的*个工作日内,服务方可提出验收申请。服务方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购方认可的相关资料,同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服务方已完成相关服务。

  (二)服务方提供研究报告的完成情况,并经采购方审核同意;提交的有关验收材料经采购方核定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

  九、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号*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十一、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年*月*日-*日(*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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