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2026年防汛物资采购”的补充说明
2026-07-01
云南/昆明 变更澄清
关于“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2026年防汛物资采购”的补充说明
云南/昆明-2026-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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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年防汛物资采购”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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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年防汛物资采购
非电子标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否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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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通知
各潜在谈判申请人:
关于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年防汛物资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就有关样品提供及验收事宜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本项目谈判阶段未要求谈判申请人提供样品。为确保采购质量,谈判申请人确定为成交单位后、在合同签订前应主动提交样品供采购人核验。成交人须在成交通知书领取前,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与地点,提供拟供产品的实物样品及相关技术资料。采购人将对样品进行核验,重点审查样品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若中标人提供的样品经核验不满足采购需求或相关标准,视为不具备履约能力。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补遗书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补遗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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