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2年期)的尾渣(再生沙)转让
2026-07-02
江西/上饶 招标采购
[上饶市本级]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2年期)的尾渣(再生沙)转让
江西/上饶-2026-07-02 00:00:00

[上饶市本级]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年期)的尾渣(再生沙)转让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年期)的尾渣(再生沙)转让
标的名称: 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年期)的尾渣(再生沙)转让,挂牌价*.**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市辖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 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年期)的尾渣(再生沙)转让,起拍价*元/吨,竞买保证金**万元。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 **** ***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重要信息披露: *.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昌讯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赣昌评报字(****)第****号。
*.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意向受让方应对项目所在地所涉及的场地、道路、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尾渣(再生沙)生产及清转运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项目二年期总共产生约**万吨的尾渣(再生沙),拍卖成交后,尾渣的质量、数量、各种杂质成分及含水率状况等转让方不能保证,也不影响成交单价,转让方申明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尾渣(再生沙)的产生数量(质量)可能因项目运转周期的影响出现浮动,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向转让方与拍卖人主张任何权利。
*.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在*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预付款**万元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万元。标的的价款采用先预付款再清转运原则,按照拍卖成交单价*清转运数量计算。当预付款不足*万元时,受让方应及时支付下期预付款。拍卖成交总价按照拍卖成交单价*实际清转运数量计算。
*.项目所在地因堆放场地有限,尾渣(再生沙)应及时清转运,场地内堆放数量不能超过****立方。如受让方不能及时清转运,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根据情况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受让方不能要求转让方给予经济补偿及赔偿。
*.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依法依规对尾渣(再生沙)进行处理,受让方不得私自偷排、乱倒造成环境污染,保证不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如果受让方有前述违规行为而被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处罚受让方负全部责任,与转让方无关。清转运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并自行承担所有安全、环保及经济责任。
*.在标的物清转运的过程中,如需用到其它单位自建的道路完成运输,受让方应与该单位自行协商解决。在清转运中的一切事务及纠纷,拍卖方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标的的交付时间以承包合同签订为准,标的由转让方负责交付,拍卖人与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交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合同签订时间】拍卖成交价款(预付款)等各项费用缴清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交易税费】
(*)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
(*)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应付费用;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费用承担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拍卖佣金支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
*.【交付】具体交付时间在合同中约定,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该项目。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
*.【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 **** ***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网络竞拍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受让方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预付款**万元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万元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拍卖佣金支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进行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况(*)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因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的;(*)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返还原汇款账号,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方式: 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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