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6-29 00:0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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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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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高港大道北段道路工程项目 |
福清市 |
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起点位于江阴港城经济区南渚头村,终点至***线(福清江阴莆头至孙卓段)相交。新建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线路全长****米,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为**.*米。 |
*.生态环境防治。严格落实周边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等保护措施,严 禁破坏周边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制在经主管部门批准用地范围之内,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野生动物栖息、觅食环境的影响。主体工程完工后,及时对施工便道、施工场地、表土堆场和土石方中转场等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不设置沥青搅拌站。易扬尘作业应采取湿法,施工期加强场地道路洒水降尘,减少施工及车辆运输扬尘影响。村庄沿线的施工场地四周连续设置封闭的施工围挡,临村庄路段围挡上方设置雾化喷淋设施。加强公路的绿化带建设,减缓运营期汽车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置施工场地,临近敏感建筑物的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隔声围墙。预测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对应路段采取降噪措施,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沿线噪声防治措施;提请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公路沿线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避免交通噪声对新增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影响。 *.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利用,对不可利 用部分应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消纳处置,不得随意处置。弃土方外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场地进行回填综合利用。隔油池污泥、废机油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报告书需添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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