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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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用车采购工作业务需要,我单位拟采购特种专用技术用车,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
金花街道特种专用技术用车采购
三、项目内容
采购车型:吉利雷达 *** 纯电四驱皮卡车 * 辆,车辆颜色为白色,车辆为全新原厂标配,符合国家新能源机动车上牌标准。
四、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必须包含车辆、购置税、增值税费用)。
五、项目交付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车交付验收;车辆原厂质保周期按厂家官方标准执行。
六、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报名机构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汽车销售,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条件;
(二)具备政府采购相关经营资质;
(三)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四)有为机关单位供货经验的优先,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五)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中选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本采购项目,不得提供库存车、事故车、改装车、展车,车辆须全新未上牌原厂车型。
七、询价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年*月*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年*月*日。
八、递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一)请报价意向人于 ****年*月*日**:**前到金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楼(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中山七路和安西 ** 号之一)提交相关资料。
(二)报名方式:可采取现场报名及邮递方式,所有纸质资料统一装入密封文件袋并加盖企业公章递交;邮寄逾期、破损未密封视为无效报名,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联系人沟通。
(三)全部提交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资料清单如下:
*.企业营业执照(需体现具备汽车销售资质)、政府采购相关资质证明;
*.车辆供货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含交付周期、车辆配置、车辆图片、车辆生产日期、上牌代办、故障响应时效、车辆质保细则等);
*.报价清单(必须包含车辆、购置税、增值税费用,如有赠送项目请附上);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新能源公务车辆供货相关业绩合同;
*.企业经营荣誉等其他佐证资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钟小姐,********。
九、比选方式
(一)报名截止后统一收集全部有效供应商报价资料,由金花街道办事处比选小组统一组织评审比选。
(二)比选评审依据:以低于最高限价的有效报价为基础,综合评审企业政府采购资质、品牌授权、整车供货方案、售后保障、同类项目业绩、报价合理性等,经集体研究确定第一候选单位,依次确定第二、第三递补候选单位。
(三)若第一候选单位收到中选通知后放弃供货、无法按期交付或无法履行合同承诺,依次由第二、第三候选单位递补,按其原报价执行采购。
(四)所有参选单位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报价直接作废不予评审:
*.未在规定时限内送达报价资料;
*.报价文件未密封、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字手续不全;
*.供应商不满足本公告全部资质资格要求;
*.报价文件提供伪造、虚假授权、业绩、信用材料。
十、结果公示
询比中选结果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各报名单位自行登录查看,街道办事处不另行单独通知。
十一、其他事项
采购单位不承担参选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产生的一切费用;若因政策、财政审批等原因项目取消或中止询价,所有参选单位须无条件服从,已产生参选费用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及本次询比相关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金花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