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评定分离)-变更公告
2026-07-01
福建/福州 变更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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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2026-07-01 00:00:00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评定分离)》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一、澄清部分:

*、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建筑面积应≥****平方米,地下室二层及以上,否则其业绩不计,若上述查询的竣工验收信息(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中未体现是“单体”或“单体地上”字眼,可通过相关竣工图证明其“单体”单体地上建筑面积。若四库查询地下室只有面积未体现层数,是否可以用竣工图证明其地下层数。同样要求,为何竣工图只能证明单体,却不能证明地下层数呢?

答: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查询的竣工验收信息(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中地下室只有面积未体现层数,可以用竣工图证明其地下层数

*、问:招标文件第****页,③团队到岗履职部分中“拟派的本项目团队的安全员均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年及以上,且至少有*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到岗履职的,得*.* 分”。一般情况下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而不是*证,定标要素中关于安全员加分部分条款设置不合理,建议修改。

答: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第二章(考试)、第三章(注册)规定,申请参加中级/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并无“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为前置条件。故按招标文件规定,建议不予采纳。

*、问:建设分公司社保能否作为在岗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

答: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分公司缴纳的社保可以作为其在岗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

*、问:定标方案企业实力中“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且该单体建筑地下室二层及以上。问(*)、我公司提供的业绩,地上建筑是独立分开的多幢建筑,地下室为相连的整体地下室,地下室局部二层,那局部地下室二层的位置是否一定要求是该单体所对应下部地下室的位置呢?*)、如果网查能满足业绩指标,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未体现地下室二层,是否还需要提供竣工图等证明材料?

答:(*)按照招标文件的定标方案要求,地下室局部二层的位置须是该单体所对应下部地下室的位置。(*)按招标文件的定标方案要求,若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问:*、定标方案**.*①履约能力(满分 * 分):根据投标人定标文件中的履约能力描述(至少包括施工能力、技术力量、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经验等)和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由定标委员会横向比较后在 *** 分之间酌情打分。请问招标人此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经验是指投标人装配式混凝土施工业绩么?若是,请问要提供几个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是指哪些具体的材料?

答: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经验可以是目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项目的施工经验,也可以是已竣工验收合格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项目的施工经验。施工经验并非业绩要求,具体由投标人视情况自行描述并提供相关证明。

*、问:定标方案**.*⑤在此基础上电梯和空调的维保服务承诺内容更有利于建设单位的,由定标委员会在 ***.* 分之间酌情加分。请问此处要求提交的维保服务承诺,是指投标人除了响应招标人提供的《电梯维保服务承诺函》《空调维保服务承诺函》中的内容外,还需要另行编制提交维保服务承诺吗?

答:按《电梯维保服务承诺函》《空调维保服务承诺函》视情况自行填空承诺即可。

*、问:一、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定标因素中,要求类似工程业绩为“单体装配式建筑面积带地下室”,该业绩指标设置不符合福建省关于装配式建筑业绩认定的相关规定,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二、事实与法律依据 违反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及官方释义根据《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招投标领域相关文件释义的通知》(闽建办筑函〔******号)文件精神,装配式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的实际指标值计算范围,为首层建筑地面(有地下室的为顶板建筑面层)以上的全部楼层,计算范围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招标文件在定标因素中将“地下室”作为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考核计算指标,明显与福建省现行评价标准及官方文件释义相冲突。为保障所有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恳请贵方依法依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取消定标因素中关于装配式业绩“带地下室”的不合理指标要求,严格按照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将业绩指标明确为“不含地下室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

答:本招标项目的新建综合业务技术用房是地下二层,地上九层,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地上建筑是采用装配式混凝土建造。定标标准中工程业绩指标设置符合建设项目实际需求和《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问:本项目招标文件定标方案/企业实力/工程业绩,设置“单体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且该单体建筑地下室二层及以上”,其中单体建筑地下室二层及以上未纳入《特殊性划分标准》范畴,不符合闽建筑〔******号文件:《特殊性划分标准》中未列明的工程特征指标,招标人不得自行设置。存在明显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形,请予以修改。

答:同第*问回答。

*、问:投标人具有二项及以上满足本表第*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加*分。资格项业绩和加分项业绩能否为同一个?

答:资格项业绩和加分项业绩可以为同一个。

**、问:评标和定标环节要求的业绩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提供(即牵头人和成员方各提供一个业绩情况下)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评标环节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均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注:根据榕建规〔****〕*号文规定,我市(准)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人业绩以各成员的最高业绩得分计取,仍须附上相关我市(准)龙头企业、优质企业的相关文件扫描件或我市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页截图,否则,其业绩不计)

**、问:专用合同条款*.*.*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项目日违约金额过高,建议招标人进行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应加强施工项目管理,确保合同履行,工期不延误。

**、问:招标文件条款内容:*****页,招标文件第*章定标方案二、定标标准和方法 **.* 履约保障 ③团队到岗履职(满分*.*分):拟派的本项目团队的安全员均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及以上,且至少有*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到岗履职的,得 *.* 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安全员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级(初级、中级)和建筑工程类职称等级(初级、中级、高级)、团队到岗履职方案描述情况,由定标委员会在***.*分之间酌情加分。***页,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类)第*项,第*.*.*条,第*项内容: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号文附件*,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施工员:*人;质量员:*人;材料员:*人;机械员:*人;安全员:*人;试验员:*人;(*)上述施工员为:土建施工员*人、设备安装施工员*人;(*)质量员为:土建质量员*人、设备安装质量员*人;(*)安全员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增加劳务员*人;(*)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得兼任;(*)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疑问*:若上述拟派的本项目团队的安全员若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予以明确? 疑问*:根据上述打分标准,是否为拟派*名安全员需满足安全员均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年及以上,同时拟派*名安全员均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和(高级)建筑工程类职称,方可得*.*分,请予以明确?

答:(*)安全员应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可以是******。(*)团队到岗履职(满分*.*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标准执行。

**、问:定标文件中“工程奖项”要求是否取消?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定标文件中业绩要求“且该单体建筑地下室二层及以上”此条要求是否取消?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招标公告”“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以及定标文件里面要求的所有业绩能否为同个项目,同份业绩,是否满足加分条件?

答:可以使用同个项目业绩。评审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定是否满足评标标准、定标标准。

**、问:我市(准)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人业绩以各成员的最高业绩计取,能否适用于定标阶段的工程业绩和工程奖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评标环节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均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注:根据榕建规〔****〕*号文规定,我市(准)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人业绩以各成员的最高业绩得分计取,仍须附上相关我市(准)龙头企业、优质企业的相关文件扫描件或我市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页截图,否则,其业绩不计)

**、问:*****页定标文件:“六、履约能力描述 由投标人自行描述履约能力及相关证明资料,内容至少包括: (*)施工能力及相关证明资料 ;(*)技术力量及相关证明资料;(*)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经验(若有,建设规模描述至少包含:装配率、建筑面积、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并注明建筑类别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及相关证明资料”。 问题*:施工能力对应的相关证明资料,是否仅指投标人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若不止资质证书,还需额外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问题*:技术力量对应的相关证明资料是否为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等人员资格材料?若不是,请明确技术力量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答:具体施工能力、技术力量不做具体限定,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描述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问:本招标项目合同条款中建议增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涉及到业主代扣代缴的水电费或由承包人缴纳罚款等情况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同等金额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应有的责任。此条要求不合理,建议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没有甲供材料,禁止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

**、问:质量保证金建议增加采用质量保证金保函的方式。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第九章定标方案第**.*条履约保障第①项履约能力中、第②项服务便利度中要求“根据投标人定标文件中的提供方案,由定标委员会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酌情打分”无明确判定标准,本质属于“招标文件未规定的评审依据”,未明确任何可验证的判定标准、材料对应规则与得分档次,仅凭“横向比较、酌情打分”将*分评分权完全放空。这种表述本质上等于没有评分规则,是典型的“先定结果、后找理由”违法条款。其次,定标委员会成员构成为“从建设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或基建管理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中选取,建设单位本单位人员不足的,可以从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代建单位中选取。若上述选取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仍不足的,可以邀请与定标候选人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参与定标,专家人数不超过*名且不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定标委员会超过半数人员由建设单位非专业人员组成,本就不具备工程履约能力的专业评判资质,在此前提下设置“酌情打分”条款,等同于将评分结果完全交由个人主观好恶、亲疏关系甚至利益输送决定,既可以为意向投标人无理由打满分,也可以对竞争投标人无依据打零分,全程无需任何客观理由支撑,更无需承担评审失当责任。 基于上述事实,建议招标人修改为: ①履约能力: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履约能力方案,包括①施工能力②技术力量③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经验,体现以上三点内容得满分,每遗漏一项扣*分,不提供不得分 ②服务便利度: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服务便利度方案,方案契合项目得满分,不提供不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定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自行描述及提供的相应证明资料,横向比较后打分,不存在主观好恶、亲疏关系、无理由打分。

**、问:第九章定标方案第**.*条履约保障第③项中“根据投标人定标文件中的团队到岗履职方案描述和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有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员职能强化专题行动的通知》的配优配强安全员精神,拟派的本项目团队的安全员均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及以上,且至少有*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到岗履职的,得*.*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安全员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级(初级、中级)和建筑工程类职称等级(初级、中级、高级)、团队到岗履职方案描述情况,由定标委员会在***.*分之间酌情加分”请招标人回答以下问题:(*)团队到岗履职方案,是否指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到岗履职的时间安排?(*)安全员持有安*证是否符合要求?(*)职称对比的最高等级是否为高级工程师?(*)根据闽建办建函〔******号文《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员职能强化专题行动的通知》,该文要求为“项目优先选用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类中高级以上职称的安全员”采用“或”的并列逻辑,即注册安全工程师与建筑工程类职称二选一即可,并未要求同时具备,拥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作为安全员职称应为“安全工程专业”。请问安全工程专业职称是否符合要求?

答:(*)团队到岗履职方案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情况进行编制。(*)安全员应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可以是******。(*)职称对比的最高等级为高级工程师。(*)定标标准中注册安全工程师为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

**、问:第九章定标方案第**.*条履约保障第⑤项维保能力中“在此基础上电梯和空调的维保服务承诺内容更有利于建设单位的,由定标委员会在***.*分之间酌情加分”,定标委员会超过半数人员由建设单位非专业人员组成,既不掌握电梯、空调维保的行业技术标准,也不了解市场公允价格与服务极限,面对不同投标人千差万别的承诺内容,根本无法界定“更有利”的程度差异,打分只能依赖主观好恶、亲疏关系,极易滋生不公与廉政风险。其次,“更有利于建设单位”属于无边界、无上限的评价导向,本质是倒逼投标人比拼承诺的夸张程度,而非服务的履约能力:投标人会纷纷出具远超行业常规、根本无法落地的虚假承诺,例如承诺**分钟到场、全免费、每月*次维保等,谁的承诺越离谱,谁就越“有利于建设单位”、得分越高。这种规则直接造成恶性竞争,恪守市场规律、具备真实履约能力的正规企业因不愿虚假承诺而失分,靠空口许诺冲标的企业反而高分中标。最终中标后必然出现服务严重缩水、隐性加价、履约违约等问题,招标人不仅得不到更优服务,反而会陷入维保纠纷的泥潭,自身权益严重受损。基于上述事实,建议招标招标人采用定量化评审,响应招标人维保要求得满分。

答:(*)电梯维保期限最低要求质量保证期为除钢丝绳、主机编码器的质保期为*年,其余为*市区内:在福州市设有售后服务点,检修人员**分钟内响应*.*小时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小时内排除;定期维保(每月不少于*次)

*空调维保限最低要求为“①每年至少完成*次全面维保,换季运行前专项检查调试,确保制冷、制热效果达标。②故障应急响应:提供*×**小时应急维修服务,报修后**分钟内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

*)电梯和空调的维保服务承诺内容更有利于建设单位具体内容为:《电梯维保服务承诺函》中“维保频次与标准承诺”中维保次数、“电梯维保费用”第(*)*(*)点;《空调维保服务承诺函》中第*点的“维保次数”。

**、问:评标条件中业绩认定部分只允许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业绩,定标条件中业绩与奖项都必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既然文件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实则所有业绩与奖项都只能由一家企业提供,此招标文件非常不合理,排斥潜在投标人,请给予纠正,建议奖项部分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定标标准的企业实力是考核本项目主要施工单位(即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实力。

**、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关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请问: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工程基本信息或招投标信息或施工许可信息标明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是否可视为同等满足此项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加分条件?

答:不满足。

**、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其他要求:(*)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须提供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阶段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认定证明文件,否则其业绩不计;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须提供设区市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阶段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认定证明文件,及该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认定规定或认定办法的文件材料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页截图,否则其业绩不计。请问:若业绩为省外业绩,该省无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规定要求,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该业绩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为装配式建筑工程,提供上述平台网站查询到的该业绩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为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业绩装配式结构的此项要求?

答:不满足。

**、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其他要求:*)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杨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查询的竣工验收信息(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中建筑面积应≥****平方米,否则其业绩不计,若上述查询的竣工验收信息(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中未体现是“单体"或“单体地上”字眼,可通过相关竣工图证明其“单体”单体地上建筑面积;同时关于定标方案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业绩”的要求第*)点中第②点 请问:若提供竣工图外的其他相关竣工验收资料能证明其单体地上建筑面积满足≥****平方米,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即须提供竣工图证明。

二、修改、补充部分:

*、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条款、第**.*.**条款、第**.*.**条款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原《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 条款、第 **.*.** 条款、第 **.*.** 条款、第 **.*.** 条款、第 **.*.** 条款全部为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内容。招标文件原《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 条款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第 **.*.** 条款全部内容采用粗斜体字标识,特此提醒。

*、本项目招标文件原《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类)中项号*条款号*.*.*“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的“*……(注:根据榕建规〔*****号文规定,我市(准)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人业绩以各成员的最高业绩计取,……)。”修改为“*……(注:根据榕建规〔*****号文规定,我市(准)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人业绩以各成员的最高业绩得分计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增加*点,即“**.*.**投标人所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建设主管部门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无法通过建设主管部门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违约金”。

*、本招标项目的定标时间为*******日上午******秒,答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向定标候选人发送答辩通知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通知相关答辩人员在***分钟内到达答辩现场,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进行答辩或答辩不合格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定标方案》增加如下*点内容:

*)为理清评标委员会和定标委员会责任,评标委员会不能查看定标文件,定标委员会只能查看定标文件、施工项目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定标原则:定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定标方案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定标标准和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③定标方案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定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④定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表决方式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定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电子签名)又不在定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定标报告应当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电子签名)。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电子签名)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初始注册日期,可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人员数据*人员列表*执业注册信息”相关信息(含变更记录)。

*定标时,投标报价下浮率计算结果按百分数表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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