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泸西县人民医院麻醉、精神药品配送服务” 的公示
2026-07-01
云南/红河 招标采购
泸西县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泸西县人民医院麻醉、精神药品配送服务” 的公示
云南/红河-2026-07-01 00:00:00

泸西县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泸西县人民医院麻醉、精神药品配送服务” 的公示

**********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概要】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泸西县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泸西县人民医院麻醉、精神药品配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泸西县人民医院提供为期三年麻醉、精神药品配送服务,具体配送药品包括:阿普唑仑片、艾司唑仑片、地西泮片、地西泮注射液、地佐辛注射液等。*** 万元/年(产品按需采购配送,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单价进行结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本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履行公开招标程序,按要求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后,仅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家供应商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他潜在供应商均未参与投标,本项目公开招标流标。(二)招标失败后,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 号)相关要求,组织评标委员会开展招标文件论证工作,专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标准、商务要求、综合评分细则、付款及履约条款等全部内容逐项核查,并出具《招标文件论证专家论证意见表》,综合论证结论为: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标准客观合理,未设置倾向性、排斥性、歧视性条款,未抬高供应商准入门槛,不存在任何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内容,招标程序合法规范。本次仅有一家供应商实质性响应,非招标文件设置障碍造成。(三)本项目为财政资金保障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任务客观存在、无法取消;若重新组织公开招标,仍存在市场供给不足、无新增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风险,将大幅延误项目实施进度、影响正常业务开展,造成财政资金闲置浪费。为保障项目工作按期推进,节约采购周期、提升政府采购效率,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唯一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实施单一来源采购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建设东路*号


三、公示期限


**********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泸西县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中枢镇九华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泸西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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