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验室微纳加工与量子器件研制平台项目二次配工程(二次)答疑澄清(一)[{unit}]
2026-07-01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某实验室微纳加工与量子器件研制平台项目二次配工程(二次)答疑澄清(一)[{unit}]
安徽/合肥-2026-07-01 00:00:00
安徽/合肥-2026-07-01 00:00:00
某实验室微纳加工与量子器件研制平台项目二次配工程(二次)答疑澄清(一)
各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某实验室微纳加工与量子器件研制平台项目二次配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年*月**日*时**分”,其余内容不做更改。
招标人:某实验室
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