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7-01 00:00:00
****年酒店粮油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采购补遗书(第 ** 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酒店****年副食类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评分规则调整
提出澄清
一、采购文件第三章第*条评审方法中,原商务评审(分值:**.**分;)*.供应商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描述:具有国际品牌酒店或国内高端品牌酒店员工鞋袜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盖章复印件、发票或进账单。每个业绩*分,共**分;分值:**分;权重***%;),现改为*.供应商与本项目相关业绩(描述:具有国际品牌酒店或国内高端品牌酒店副食类食材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盖章复印件、发票或进账单。每个业绩*分,共**分;分值:**分;权重***%)
二、采购文件第三章第*条评审方法中,原技术评审((分值:**.**分;)*.项目总体方案(描述: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总体方案评分(包括不限于供货周期、质保年限、售后服务等方案)进行横向对比评分,横向比较;分值**分;权重***%),现改为技术评审*.项目总体方案(**~**分)(描述: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总体方案评分(包括不限于供货周期、质保年限、售后服务等方案)进行横向对比评分,横向比较。一般:**~**.*;良:**.*~**.*;优:**.*~**;分值**分;权重***%;)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 **** 年 ** 月 ** 日 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林酒店分公司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