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永街道公共场所四害消杀及四防设备维护服务(A包)合同公示(交易公告)
2026-07-01
广东/深圳 中标结果
福永街道公共场所四害消杀及四防设备维护服务(A包)合同公示(交易公告)
广东/深圳-2026-07-01 19:29:52

福永街道公共场所四害消杀及四防设备维护服务(*包)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本级)拟对福永街道公共场所四害消杀及四防设备维护服务(*包)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福永街道公共场所四害消杀及四防设备维护服务(*包)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上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新增条款:*.乙方需确保消杀药物库存不低于三个月常规用药量(按上年度每月平均用药量计算),药物费用占合同总价格**%***%。*.乙方每年须组织开展不少于*次病媒生物防制专业理论知识及现场实操专项培训、不少于*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及病媒防控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并建立健全培训演练专项工作台账,确保资料完整、记录详实、可追溯备查。

修改条款:原合同条款第一条服务项目概况第二项服务项目具体要求第*点人员要求(原合同第*页)由“项目经理*人,安全管理员*人,技术负责人*人,消杀作业员**人,共计**人。”变更为“人员要求:项目经理*人,安全管理员*人,技术负责人*人,消杀作业员**人,共计**人。”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宝安区病媒生物消杀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指引》要求,为切实提升病媒生物防制质量和应急处置能力,经与消杀服务单位协商沟通,拟对原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签订《****年福永街道公共场所“四害”消杀及四防设备维护服务合同*包补充协议》。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号***

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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