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6〕14号)
2026-07-01
河北/秦皇岛 质疑投诉
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6〕14号)
河北/秦皇岛-2026-07-01 00:00:00
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标识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秦皇岛市喜兆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街道天香佳苑*******
被投诉人: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玉峰路**号
被投诉人:河北曦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金明国际财富中心****室
四、基本情况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标识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磋商公告,*月**日,投诉人向河北曦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同日本机关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在质疑答复期间、投诉期限届满前擅自组织开标活动,程序严重违法;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出具的《质疑答复函》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驳回质疑事项无合法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秦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秦皇岛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