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7-01 00:00:00
民丰蓝领公寓电梯采购项目更正答疑公告
来源: 九堡街道 作者: 杭州市上城区九堡股份经济合作社 发布时间: ********** **:** 访问量:民丰蓝领公寓电梯采购项目更正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民丰蓝领公寓电梯采购项目 |
更正答疑内容 | 问题一: 交易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评审标准序号*,要求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并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提疑依据:我司为制造商授权参加投标的代理商,针对此条,只能提供制造商的相关资质文件。请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确认回复:此条是否可以更正为投标人或制作商提供? 盼回复!感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 投标文件评分评审办法前附表第一条要求“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并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问:电梯产品质量由制造厂家管控,代理商仅负责供货、安装;代理商不从事生产,绝大部分电梯经销商无法自行取得生产端三体系证书。在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前提下,硬性要求投标人自身持有三体系证书,等于变相排斥代理商,限制只有生产厂家才能投标,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 特建议此条要求改为“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并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答:据查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内容,我司认为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第*****页 *、顶层高度招标文件要求******,图纸上顶层高度(吊钩下)为******,确认是否图纸为准 *、招标文件要求轿厢净高******,现图纸显示顶层高度(吊钩下)为******,无法满足该轿厢净高,是否根据顶层高度调整 *、招标问价要求的轿厢尺寸根据井道尺寸无法满足,是否可以根据实际井道尺寸调整 *、*** 客梯兼无障碍(配置)无障碍功能 井道尺寸宽*****深****,轿厢净尺寸为宽*****深*****高****。 答:采购人未提供图纸,不存在图纸数据。且交易文件上已经注释了投标人现场自行复核,如有变动,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项目监督机构 (必填) |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九堡街道办事处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堡街道九沙大道*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 |
联系方式 (必填) | 发包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九堡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堡街道通盛路***号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双龙街***号金色西溪商务中心*座*楼 联系人:贺仪、任高山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