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7-01 00:00:00
病员餐厅劳务承包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病员餐厅劳务承包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病员餐厅劳务承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告内容: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病员餐厅劳务承包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初步技术 |
数量 |
总预算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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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病员餐厅劳务 承包项目 |
见附件 |
*年 |
**** |
一年一签 |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派遣。
二、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主要针对技术参数、预算、售后服务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我部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三、反馈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受理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天
(二)电子邮箱:*********@**.***
(三)联系人:聂助理 ************
(四)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五)材料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企业登记表和针对公示内容的具体意见建议(加盖公章),每个项目一个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设备名称+公司名称”。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