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处理项目
2026-07-01
江苏/徐州 招标采购
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处理项目
江苏/徐州-2026-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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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处理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炉渣资源出售报价不接受低于**/吨的报价。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处置项目,该处理项目包括对垃圾焚烧炉炉渣渣仓吊装操作、装运、处置,实现对上述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产生的炉渣无害化处理及资源综合利用等。具体见招标文件第章《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年,采用*+*+*年模式;合同暂按一年签订,年底考核合格续签一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或“信用徐州”网(***.************.***.**/)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备自有炉渣处置场地,提供租赁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þ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或þ数字人民币(必须从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缴纳)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的除外)。

四、获取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日至********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出,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数字证书”在**** **月**日****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址如下:(*****://***.********.**/***********/*****/*********************?**********=*********)。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月**日****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招标人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新沂市公园路金桥国际花园*号楼门面房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邮箱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通过邮箱发送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特别说明

*.招标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称:新沂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新华路**号

联系人:杨林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沂市公园路金桥国际花园*号楼门面房

联系人张玲莉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新沂市财政局

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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