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34号
2026-07-01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34号
江苏/宿迁-2026-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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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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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盐城优可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城振阳街*号楼**号门市
法定代表人:严恩婷
被投诉人*:泗洪县档案馆
地址:泗洪县仁和路*号
联系人:邱顶
被投诉人*:江苏普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泗洪县和谐路*号永昌财富广场*楼
联系人:罗浩林
相关供应商: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大道*****号
法定代表人:李东华
****年*月**日,泗洪县档案馆改扩建信息化项目(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采购人为泗洪县档案馆(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普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月**日,本项目经评标后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鸿信公司”)。*月*日,本局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并受理投诉。后本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中电鸿信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后收到相关当事人的投诉答复材料。投诉处理期间,本局于*月**日收到投诉人申请撤回投诉的书面材料。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泗洪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