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发展部改造工程(校分后2026018)采购公告
2026-07-01
江苏/无锡 招标采购
科技发展部改造工程(校分后2026018)采购公告
江苏/无锡-2026-07-01 00:00:00
江苏/无锡-2026-07-01 00:00:00
科技发展部改造工程(校分后*******)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量:**次
| 项目名称 | 科技发展部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校分后******* |
|---|---|---|---|
| 公示开始日期 | ********** **:**:** | 公示截止日期 | ********** **:**:** |
| 采购单位 | 江南大学 | 付款方式 | |
| 联系人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联系电话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 预算总价 | ¥***,*** | 施工地点 | 行政楼*楼*区 |
| 施工周期 | 成交后*个月 |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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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述 | 为贯彻落实学校机构改革部署,新组建的科技发展部整合了原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多个部门的职能。机构调整后,原位于一楼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已整体搬迁至五楼,与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实现同层集中办公。根据科技发展部新的职能定位、业务体系及人员配置方案,现五楼办公区在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及配套设施等方面已无法满足部门实际运行需求,亟需进行装修改造。 具体论证原因如下: *.适应组织架构调整,实现空间资源优化配置 三部门合并后,原有办公隔断、科室分布与新的内部机构设置不匹配。装修论证旨在重新划分功能区域,确保各科室、平台及跨部门协作空间合理布局,提高空间使用效率。 *.促进业务深度融合,提升协同办公效率 同层集中办公为科技管理服务一体化提供了物理基础,但现有空间缺乏开放交流区、共享会议室及项目研讨室等协作设施。通过装修改造,可营造有利于跨部门沟通、信息共享和流程衔接的办公环境,支撑科技发展部“策划—组织—管理—转化”全链条业务的高效运转。 *.满足新增人员及岗位调整需求 合并后人员数量及岗位职责发生变化,部分工位、档案存储、保密资料管理及专用设备安置等条件不足。装修将根据定岗定编情况重新规划工位密度与储物空间,消除拥挤、安全隐患。 *.改善办公环境,提升部门整体形象 五楼现有装修标准、电路网络、照明通风等已使用多年,部分设施老化。结合科技发展部作为学校科研管理与对外合作窗口的定位,通过适度装修提升办公环境品质,既保障员工健康舒适,也展现学校科技管理队伍的专业形象。 综上,本次装修改造是落实学校机构改革要求、支撑科技发展部高效履职的必要举措,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及紧迫性。 | ||
江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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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本项目采购需遵照《重庆大学采购管理办法》、《重庆大学校级采购实施细则》、《重庆大学零星采购实施细则》执行,适用“有效最低价成交原则”,成交后将采用电子签章的方式签要对应的
《重庆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请各位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重庆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云采通电子印章使用规则》,确认其报价及后续履约完全符合上述要求。成交后,供应商以任何理由不签署合同或者签署合同后不按照合同履约的,均将列为不诚信供应商,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重庆大学采购活动。
请各位供应商慎重报价,确认完全符合采购人商务、技术及合同(详见***.****.***.**,下载中心,各类合同模版)要求,且供应商响应的商务、技术及合同要求须与采购人提出的商务、技术及合同要求完全一致,不允许负偏离,亦不可正偏离。成交后,以任何理由不签署合同,或者签署合同后不按照合同履约,均将列入陕西师范大学供应商违规失信行为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陕师大非政府采购项目。若因此引起法律纠纷,请向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报价人若成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后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或不签订采购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或存在相互串通现象等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网上竞价采购项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网上竞价采购项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需要响应的文件:
下载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