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及时雨”维修项目结果公告
2026-07-01
辽宁/鞍山 中标结果
2026年“及时雨”维修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鞍山-2026-07-01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年“及时雨”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年“及时雨”维修项目

供应商名称:海城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验军街道小甲社区村南路****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年“及时雨”维修项目

工程类

名称:****年“及时雨”维修项目(*********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施工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量

施工工期:拟定****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工期***日历天(如遇无法施工季节或气候,则由甲乙双方商议具体开工时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项目经理:李莉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路专业 证书编号: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一凡、刘虹铁(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年“及时雨”维修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城乡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兴海街道海城市市政管理处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台子委芭东海城珠江路*****号

联系方式:范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年“及时雨”维修项目.****

,
项目概况

****年“及时雨”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及时雨”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拟定****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工期***日历天(如遇无法施工季节或气候,则由甲乙双方商议具体开工时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的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 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城乡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兴海街道海城市市政管理处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台子委芭东海城珠江路*****号
联系方式:范先生***********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西柳分理处
账户名称:*************@***.***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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