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2026-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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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机构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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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机构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要求,结合东方市实际,要求,现将公开遴选东方市****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二)、培训任务:****年培育高素质农民***人。其中,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人,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班**人,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人。参训农民满意度达**%以上。
(三)、项目资金:本项目专题培训资金**万元。
二、资格要求:
(一)、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培育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
(二)、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培育任务,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自愿在东方市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接受监督检查。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培训方案、项目预算表等。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及图片)。
(二)、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资格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机构业绩、社会信用无不良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
****年*月*日—*月*日(上午**:*****:**,下午*:****:**),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五、审批确定
(一)遴选原则。由东方市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申报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培训机构。
(二)结果公示。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布东方市****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遴选结果。
六、邮寄方式及联系人
邮寄地址:海南省东方市高速路八所出口处东***米,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温女士 联系电话:*************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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