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本级]镇海西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文创布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7-01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镇海区本级]镇海西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文创布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宁波-2026-07-01 00:00:00

[镇海区本级]镇海西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文创布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长期浏览次数:*次发布人:正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西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文创布置采购项目,建设单位为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枢纽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正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筹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镇海西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文创布置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龙洋路。

*.*招标范围:西门农贸市场文创设计、布展与制作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元(含税价)。

*.*质量要求:本项目按设计方案以及现行国家或地方行业相关规范、规程、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日历天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身份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作否决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和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年**日**时**分前在“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同时向电子交易平台运维公司缴纳电子平台使用费**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代理单位)不予受理。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评标会议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评标会议开始时间后 ** 分钟内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评标过程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及“掌上开标大厅”进行现场直播。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镇海区”栏内(*****://****.***.******.***.**:****/*******/********?****=镇海区****;**=******)上发布。

九、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代理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人对招标人、代理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镇海区*澄清(修改公告)”栏内(*****://****.***.******.***.**:****/*******/********?****=镇海区****;**=******)上,要求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枢纽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 **** 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正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楼

联系人:郑成铨、鹿东、董立平

联系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运维公司:宁波杰锐软件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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