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26-07-01 00:00:00
一、工程概况
(一)总承包单位: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良锦家园;
(三)工程名称: 修水县投资集团纪委谈话室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四)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五)分包范围:
(*)纪委办公室主要装修内容含铺设地面、墙面软包、隐性防盗网、监控系统级设备(含布线)、专用谈话桌椅、温湿度时钟屏等满足纪委谈话要求的装饰装修工程。
(*)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场地日常清扫、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完工清场、成品保护、自备登高(脚手架或吊篮或其他措施自行考虑)。
(*)本项目施工作业内容含包工包料包资料包验收通过。
(*)需要所有工作面全部满铺施工,必须满足甲方施工人数要求!服从夜间加班,除暴雨天气外正常施工加班。
(*)相关材料送样、检测、实验、试验、复试以及相关资料等验收和交付相关一切内容,达到交付业主入住的标准。
(*)垂直、水平运输(设备、人工、辅助措施等一切归分包方),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垂直、水平运输(包含场地内的所有运输,无论运输距离远近、成本增减与否,结算均不予调整)。
(*)中标单位实施范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有权无理由增减施工范围和工程量,中标单位不得提出异议和补偿。
(*)包括材料采购、施工,移交甲方之前的成品保护、样品的提供、现场协调、现场验收、产品保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五年的质量保修、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安全生产设施及措施费。
(六)投标报价、评标方式:
*、投标报价:总金额约:*****.**元,采取要约单价的模式,总价=要约单价×工程量(最终实际发生工程量)。最终结算总价或工程量均以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同时,变更、签证提出后需遵照恒厦公司相关制度执行,非隐蔽工程三日内(隐蔽工程覆盖前)需经过恒厦公司经营部、质安部现场书面签字确认,并加盖恒厦建设公章,否则恒厦公司不予认可,甲方有增减工程量的权利,具体工程量以甲方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选取方式:抽签(摇号)中标。确定一家施工单位,中标后按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二、报名条件
*、参与本次投标的竞标主体,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单位,且需持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二级(或更高等级)资质,明确禁止以任何个人名义报名和投标。
*、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投资集团黑名单(投资集团关注类企业和个人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单位若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风险提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评审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之一,存在相关风险提示信息的投标将被否决。
*、分包队伍需配备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名,施工员*名。需要所有工作面全部满铺施工,必须满足甲方施工人数要求。服从夜间加班。现场负责人必须是合同签约人。施工人员男性不得高于**岁,女性不得高于**岁,需为作业人员配置恒厦公司标识的劳保用品。
*、公示完成的三日内按恒厦公司版本签订合同,否则按废标处理,没收保证金。
*、中标后,驻场*人,不管开工与否,均需到现场驻场一周并打卡,勘探现场,熟悉现场施工情况。正式开工后,驻场人员*人不得更换,常驻现场,每月打卡**天,一天四次,打卡天数不能满足的将按缺卡情况进行扣款。
三 、招标程序
(一)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下午**点**分;
(二)开标地点: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开标结果公示*天无异议后,由招标单位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四 、投标资格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要约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承诺书(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身份证原件(与授权人一致)。
注:关于开标资料说明,*、提供资料必需清晰完整,如出现打印不清楚,无法辨别内容的资料,视为未提供对应资料,作废标处理;*、参与投标人必需为授权人本人;*、项目开标现场只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作为开标依据,不在接受任何其他资料证明。
招标单位: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下载:
附件*承诺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修水县投资集团纪委谈话室装修分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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