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7-01 00:00:00
园区及*****科研楼门前道路及停车位修缮(周边绿化部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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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及*****科研楼门前道路及停车位修缮(周边绿化部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号
二、项目名称:
园区及*****科研楼门前道路及停车位修缮(周边绿化部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人:安徽创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美菱大道与九华山路交口九华山庄综合楼****室
中标(成交)价格:******.**元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资格能力条件:已响应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名 称:中国科学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湖路***号科学岛内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号千城大厦*楼
联系人:迟工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