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06-30 00:00:00
霞浦经济开发区水产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洪山路、招贤路、盐田路、万安路、长青路、长虹路、长德路、长春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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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于****年*月**日在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霞浦县经济开发区招贤路*号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号宝信城市广场**幢****室 联系人: 何敬东(项目负责人) 电 话: ************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霞浦经济开发区水产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洪山路、招贤路、盐田路、万安路、长青路、长虹路、长德路、长春路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高荣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陈志强 相关个人业绩:/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闽**************** 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业绩 / 八、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技术、报价等评审结论、打分情况
九、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中标候选人:高荣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暂列金额:*******元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专家*:***、专家*:****、专家*:****、专家*:****、专家*:**** 十一、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二、公示其他内容 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共计*家,名单: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为********元(暂列金*******元),*取值区间*.*% ~ **.**%,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为********~********元;*值为*.**%,评标基准价为********元。 中标候选人:高荣建设(福建)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含暂列金*******元),项目负责人:陈志强(闽****************,闽建安*(****)*******),技术负责人:黄多娇(闽特**********),安全员:庄钊泉(闽建安**(****)*******),曾桂英(闽建安**(****)*******),材料员:陈冬梅(*******************),机械员:陈妙勤(*******************),劳务员:陈贵玲(*******************),施工员:陈松元(*******************),林志标(*******************),陈耿木(*******************),陈智远(*******************),质量员:李贝玲(*******************),杨海红(*******************)。 各投标人得分:高荣建设(福建)有限公司:**.**分;浙江盛开建设有限公司:**.**分;辽宁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浙江万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垣宝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分;驻马店市建筑公司:**.**分;顺安建筑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分;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闽建〔****〕*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监管部门: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点:霞浦县太康路***号;电话:************。 十三、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