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本级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学校教室照明改造竞争性谈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01
河北/承德 质疑投诉
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本级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学校教室照明改造竞争性谈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承德-2026-07-01 00:00:00
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本级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学校教室照明改造竞争性谈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学校教室照明改造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梵茁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义西街*号
被投诉人:承德知遇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天鸿一号院*号楼*单元***
被投诉人: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翠桥路**号
相关供应商:承德子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郭营子铂悦山项目二期****地块**.**.**#楼*****室
四、基本情况
“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学校教室照明改造(二次)”于****年*月**日备案,****年*月**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石家庄梵茁科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收到石家庄梵茁科技有限公司质疑函,于****年*月*日对质疑作出“承德子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质疑不成立”的答复。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石家庄梵茁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学校教室照明改造(二次)”投诉书,经审查后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本机关受理后依法对该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已审理终结。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承德子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承诺函》谋取中标:评标委员会未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认真审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承双财采投字〔****〕*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执法机关名称:
承德市双桥区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承德-2026-07-01 00:00:00
二、项目名称: 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学校教室照明改造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梵茁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义西街*号
被投诉人:承德知遇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天鸿一号院*号楼*单元***
被投诉人: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翠桥路**号
相关供应商:承德子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郭营子铂悦山项目二期****地块**.**.**#楼*****室
四、基本情况
“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学校教室照明改造(二次)”于****年*月**日备案,****年*月**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石家庄梵茁科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收到石家庄梵茁科技有限公司质疑函,于****年*月*日对质疑作出“承德子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质疑不成立”的答复。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石家庄梵茁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学校教室照明改造(二次)”投诉书,经审查后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本机关受理后依法对该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已审理终结。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承德子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承诺函》谋取中标:评标委员会未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认真审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承双财采投字〔****〕*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