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NCZ002112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配套医用家具、用具采购项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配套医用家具、用具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2026-07-01
宁夏/银川 招标采购
2026NCZ002112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配套医用家具、用具采购项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配套医用家具、用具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宁夏/银川-2026-07-01 00:00:00
公告全流程展示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配套医用家具、用具采购项目
分包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配套医用家具、用具采购项目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
报价方式: 折扣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是否远程异地评审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货物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是否进口 标的详细参数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备注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其他家具 病房改造医用家具、用具 * *******.** 标的**其他家具:本项目详细参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家具、用具.***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 响应供应商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折扣/投标折扣×**。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注: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属于前述*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分钟)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政策的投标单位,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评标基准折扣为有效报价的最低折扣。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分,减完为止。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近三年(****年*月至今)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货物业绩,每提供一项得*分,满分*分。 注:本项以投标人或生产厂家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清晰的扫描件。
* 售后服务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合同执行的配合承诺、服务承诺、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的得*分,以此为基础: (*)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具体,有详细的问题解决方案的加*分;有售后服务方案,但服务方案的完整度有欠缺的加*分;未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加分。 (*)投标人承诺项目验收后能够继续跟踪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出现问题能够及时给予解决并提供技术支持的加*分;投标人的承诺出现问题可以给予解决,但解决方式和技术支持有欠缺的加*分;未提供不加分。 (*)投标人科学合理的配置售后服务人员,有详细的人员配置信息的加*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有欠缺,但能够保证基本服务的加*分。未提供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的不加分。 (*)投标人提供超期的售后服务和质量管控,每超过规定质保期一年的加*分,满分*分。
* 供货配送方案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供货配送方案: (*)方案中供货流程协调合理,备货、运输、交货的进度安排紧凑,产品配送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式可行以及到货后的安装、调试高效的得 *分; (*)方案中的供货流程简略、进度安排合理,产品的运输、配送、保护措施、安装、调试、应急处理方式等内容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 *分; (*)方案中供货流程粗略、进度安排缓慢,运输配送无保护措施的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投标人需结合本次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和兼容性、产品质量检查依据、产品易耗易损的零配件的供应及报价、产品的损坏换新等内容的得*分,以此为基础: (*)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有详细具体的应对措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加*分; (*)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具体,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加*分; (*)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不加分。 注:未提供质量保证措施的此项不得分。
* 培训方案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的频次、培训的人员安排的得*分,以此为基础: (*)培训方案体系完善、计划详细、具体,有明确的培训目标及任务,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详细明了,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具体的加*分; (*)培训方案体系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有培训方案,有培训目标及任务安排,但不够具体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存在缺漏的加*分; (*)培训方案体系不完备的不加分。 注:未提供培训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 样品 **.** 供应商需提供参数中标*号的产品样品。 *.样品外观(* 分): 考察各样品整体形态、长、宽、高等具体尺寸、样式等。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 *.颜色材质(* 分):考察各样品颜色与材料材质等。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 *.有无瑕疵(* 分):考察各样品表面及内部有无明显瑕疵、辅件是否完整等。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 *.制作工艺(* 分):考察各样品制作工艺、喷涂涂层的情况、边角等细节处的处理等。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 *.质量标准(* 分):考察各样品的实物质量、各项检测指标是否满足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各项标准、产品出厂合格证等。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分。 注:*.样品提交要求:本项目样品评测采用盲评的方式,必须遮挡样品上的标识(供应商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及品牌型号标识等),如果没有覆盖样品上的标识(供应商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及品牌型号标识等), 样品得分为*分。 *.以上样品均为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实际用料,中标单位样品开标后交由采购人保管封存,作为验收依据。 *.投标样品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将样品样材自行送至开标地点所在大楼外(下)开阔的场地,提前将样品自行进行安装调试完毕。采购人派专人负责核对并进行供应商确认记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样品或替换样品,将不予接收。 *.提供样品数量不全、种类不对、或不提供样品的此项不得分。
合计: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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