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达县人民法院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基地文化建设(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06-30
四川/甘孜 中标结果
色达县人民法院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基地文化建设(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甘孜-2026-06-30 00:00:00
四川/甘孜-2026-06-30 00:00:00
色达县人民法院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基地文化建设(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基地文化建设(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视觉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号*栋**层****号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视觉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 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基地文化建设 | 服务地点: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 | 完成色达县人民法院洛若镇法庭的维修改造建设,通过改造建立法治教育体系和机制,开展针对寺庙和僧侣的法治培训,提升其法治意识等。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完成所服务内容。 | 供应商履约完成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后进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不低于**个月,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修缮。供应商需根据自身设计和改造内容,配备备品备件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山、王鹏、廖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编号:********************
*.品目名称:*********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采购监督机构:甘孜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光明路***号。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色达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金马大道**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张旭、徐鑫阳、李想:***********、***********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徐鑫阳、李想
电话:***********、***********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