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6-07-01 00:00:00
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滨湖校区五处网点三年期租赁经营权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
受淮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淮北市产权交易中心、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对其拥有的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滨湖校区五处网点三年期租赁经营权,以拍卖(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淮北产权交易平台)的方式公开拍卖。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拍卖标的: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滨湖校区五处网点三年期租赁经营权。清单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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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拍卖标的 |
标的位置 |
建筑结构 |
所在 层数 |
建筑面积(㎡) |
承租期限(年) |
首年租金评估值 |
评估值 (*年期租金总额) |
竞买 保证金 |
履约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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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通讯营业厅(*号位)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征兵工作站(南侧)老洗衣房内北侧房间 |
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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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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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通讯营业厅(*号位)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北楼一楼原通讯网点 |
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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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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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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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面包房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三食堂一楼(楼梯下) |
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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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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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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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文印室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共*处,其中,相山校区*处,滨湖校区*处 |
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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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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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理发店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北楼一楼 |
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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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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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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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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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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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交易行为已经淮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三、标的评估确认情况
根据安徽省金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皖金和估字〔****〕***号价格评估报告,该评估结果已得到出租方的确认。
四、意向承租方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一)*、*号标的须是拥有电信、移动、联通服务授权(或有代理商合作或代理代办等相关内容的协议或合同)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号标的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西点专业经营公司,持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号标的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且具有印刷出版行业经营许可证;*号标的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专业理发(美发)公司。以上标的均不面向自然人和各种形式的联合体。
(二)承租方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项目竞拍: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本次拍卖标的租赁期限*年(合同约定时间,含设备配置期。合同签订后**日内正式营业)。拍卖标的金额为一年租金金额,三年租金分三期支付,每一年为一期,每年支付一次。
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须在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在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房屋租金足额汇入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若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十五日内仍没有将第一期房屋租金足额汇入指定账户,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二年、第三年房租为第一年、第二年合同期满前**日内缴纳,先付款后使用。承租方因提前退出或违规提前解除合同,所缴纳的房租不予退还。
(四)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拍卖标的,并就拍卖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五)拍卖标的按现状移交,水电气管网、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款。
(六)承租方不准实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存放危险品等违法活动。
(七)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房屋用途的要求,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八)承租方须依法依规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转租、转包;其中*号标的须依法依规经营理发、美容(不含医疗美容)。
(九)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管理,承担出租方安排的疫情防控、勤工俭学、扶贫济困、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房租、水电费和履约保证金。
(*)房租缴纳。缴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一年房租(为拍租中标价,下同),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足额汇入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名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第二年、第三年房租为第一年、第二年合同期满前**日内缴纳,承租方因违约或因违规提前解除合同,房租不退,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水电费。出租方提供水电接口,水电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水电费现行商业收费标准收取。计量方式为一户一电表、一水表(水、电表为一卡通计量且具备远传功能的表具,由中标人配备)。中标人提前充值使用水电。
(*)费用结算。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支付。卡机等相关设备由中标人采购,接入校园一卡通系统,所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营业款原则上一月一结算。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办理预充值卡、优惠卡。
(*)履约保证金:①号标的*万元、②号标的*万元、③号标的**万元、④号标的**万元、⑤号标的*万元。合同签订前缴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名称:淮北师范大学;开户行:中行淮北东区支行;账号:************)。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该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承租方,若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正式营业。在服务期限内,如学生平均满意度(含基本满意)达不到**%(不含**%),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所有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十二)本次拍租租金成交价为含税价。
(十三)其他
*.承租方不得对房屋结构进行改变,不得破坏、损毁已有设备设施。如需装修,需经拍租委托人同意。装修应做到美观、大方、耐用、规范,水电管道不得随意敷设。
*.如出现消防安全事故,或违反国家和学校规定乱涨价、停止服务,以及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差导致重大舆情,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或不续签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配备的员工,应报出租方备案。
*.无不可抗力原因,承租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或不续签合同。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不得参加学校之后的拍租(招标)项目。
(十四)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或私自引进第三方使用该房屋。
(十五)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十六)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七)《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租赁期内承租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以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十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六、标的展示及答疑时间
(一)标的展示:****年*月*日—****年*月**日
(二)答疑时间:****年*月**日上午**:**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答疑。
七、拍卖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
(二)拍卖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竞价厅(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淮北产权交易平台)
八、竞买人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淮北产权交易平台上传以下报名材料(详见竞买人报名须知),平台联系电话************,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企事业法人须上传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另外*、*号标的还须上传电信、移动、联通服务授权书(或有代理商合作或代理代办等相关内容的协议或合同)原件;*号标的还须上传印刷出版行业经营许可证原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签字。
(二)交易方式和交易流程
*.本项目使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淮北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拍卖,实行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通过资格确认且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淮北产权交易平台拍卖系统进行有效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竞买人操作手册》及《竞买须知》。
*.承租方应于拍卖会结束当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保证金缴纳与扣除
*.意向承租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须按照本公告“保证金设定”栏规定向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下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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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拍卖标的 |
账户名称 |
账号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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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通讯营业厅(*号位)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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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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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通讯营业厅(*号位)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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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面包房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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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文印室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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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理发店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
该保证金在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由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意向承租方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出租方或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未经同意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结果确认文件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九、联系人:
淮北师范大学 张老师 联系电话:************ 淮北市东山路***号
淮北市产权交易中心 王女士 联系电话:************ 淮北市人民路***号五楼
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刘先生 联系电话:*********** 淮北市瑞景凯旋城**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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