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大湾区大学(滨海湾校区)二期勘察补充通知公告(交易公告)
2026-07-01
广东/东莞 变更澄清
(补充通知)大湾区大学(滨海湾校区)二期勘察补充通知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东莞-2026-07-01 00:00:00
广东/东莞-2026-07-01 00:00:00
大湾区大学(滨海湾校区)二期勘察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现对****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对外发布招标公告的《大湾区大学(滨海湾校区)二期勘察》招标项目作出补充通知如下:
*、修改内容:第五章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定标方法、规则和定标因素
原文:
*.*定标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价格、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委派团队综合能力、技术方案、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及履约评价结果、行贿人主体库、评标报告、答辩报告等作为定标因素;参与政府公益项目作为参考因素等。
修改为:
*.*定标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价格、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委派团队综合能力、技术方案、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及履约评价结果、行贿人主体库、评标报告等作为定标因素;参与政府公益项目作为参考因素等。
以下无正文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各投标人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下载本补充通知,据此编制投标文件。除此方式外,不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及时登陆上述网站下载的,将视为已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