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6-30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黑龙江/哈尔滨-2026-06-30 00:00:00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作者:抚远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哈尔滨里白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号*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 *:抚远市教育局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佛山路 ** 号

被投诉人 *:黑龙江翰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万新社区嘉木年华小区 * 号楼*** 号商服

相关供应商:淮安市卓越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工业园区淮河路南侧第**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抚远市幼儿园设备采购(二次)(第 * 包)(项目编号:[******]****[**]**********)”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中标人淮安市卓越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标项*** 微型计算机中“显示器”不具备节能产品认证,应当认定投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中标人淮安市卓越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标项 *** 和标项 ***“*** 配电柜”未实施“自我声明程序 *”,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条件,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中标人淮安市卓越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标项 ** “户外大型泡沫积木玩具(砖头形状)”不具备强制性产品认证,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条件,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中标人淮安市卓越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标项 ***“交换机”未获得进网许可证,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和在国内销售,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一)关于投诉事项*经查证,投诉中涉及的项目采购产品供应商书面提供了产品认证,据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经查证,投诉中涉及的项目采购产品供应商书面提供了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的自我声明证书中含有该产品的型号,据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关于投诉事项*:经查证,投诉中涉及的项目采购产品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具备强制性产品认证,据此,该投诉事项成立。

(四)关于投诉事项*:经查证,投诉中涉及的项目采购产品,根据《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 ** 号)第三条和《关于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若干改革举措的通告》(工信部信管函〔****〕** 号)“一、调整部分电信设备监管方式 (一)对固定电话终端、无绳电话终端、集团电话、传真机、调 制解调器(含卡)、无线寻呼机、窄带综合业务数字网络终端(****终端)、接入移动通信网络的多媒体终端、帧中继交换机、异步传输模式交换机(*** 交换机)、呼叫中心设备等 ** 种电信设备,我部不再受理和审批新的进网许可申请”的规定,本项目所采购标的“***.标的名称:交换机”无须取得进网许可证,据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二)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 向抚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抚远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抚远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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