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14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6-07-01
江苏/扬州 终止废标
关于终止14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江苏/扬州-2026-07-01 00:00:00

关于终止**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 访问量: 来源:宝应县医疗保障局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号)《扬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的**家医药机构(其中*家医疗机构**家零售药店),解除医保协议后,不得再悬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标识牌,参保人员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具体名单如下:

*、宝应仁德医院;

*宝应县天一大药房

*宝应县怀庆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宝应县曹甸药店(普通合伙)

*宝应县常青药房

*、宝应县康德福大药房;

*、江苏嘉伦光彩大药房有限公司宝应绿苑药店;

*江苏嘉伦光彩大药房有限公司宝应县仁生药房

*扬州和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宝应诚康药店

**扬州和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宝应和济药店

**扬州和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宝应艳阳天药店

**扬州和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宝应宜康药店

**盐城华夏大药房有限公司宝应家家健药店;

**盐城华夏大药房有限公司宝应平安药房。

 

宝应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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