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中医院院内中药制剂委托研发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6-30
福建/龙岩 中标结果
龙岩市中医院院内中药制剂委托研发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建/龙岩-2026-06-30 00:00:00
福建/龙岩-2026-06-30 00:00:00
龙岩市中医院院内中药制剂委托研发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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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院内中药制剂委托研发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院内中药制剂委托研发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龙岩市中医院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腾中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广东省中药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慧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院内中药制剂委托研发服务项目 | *(项) | ¥*,***,***.**** | ¥*,***,***.** | 委托具备相应资质与能力的机构,提供院内制剂的系统性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生产服务。 内容包括: *. 依据相关法规及制剂研发要求,提供完整的院内制剂研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剂处方与生产工艺研究、质量标准建立与方法学验证、制剂稳定性考察及影响因素研究等,最终形成完整、规范的申报资料。 *. 在委托研究确定的处方工艺基础上,于符合要求的中试车间或生产线上,完成制剂从实验室规模向中试规模的工艺放大与转移。提供连续三批符合既定质量标准的中试样品,并出具完整的生产与检验记录。中试生产应能有效验证工艺的可行性与稳定性,为制剂备案及后续规模化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验收要求: 受托方需按合同约定及技术方案提交全套研究资料、中试生产记录、检验报告及符合质量要求的中试样品,所有交付物需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技术评审与确认,确保满足院内制剂备案及相关法规的要求。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捌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龙岩市中医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