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6-07-01 00:00:00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桥街道前门畈河综合整治工程已由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定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为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双桥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双桥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双桥街道前门畈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双桥街道前门畈河综合整治工程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紫微片,工程主要建设为原河道清淤、挡墙新建及修复、河道及河岸生态提升,河长 *.****,河宽 *~***。工程主要任务是以恢复河道排涝能力,同时改善区域水环境、提升河道水质。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河道护岸、水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均为*级,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级。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河道清淤长*.***,土方清淤量约*.**万**;*、紫薇村上游河段内的散石、枯树、杂草等进行清理,清理河长约*.***;对部分老化、损毁严重河岸进行修复,长约****;*、在鲍家洋河与前门畈河交汇处设置节制闸*座,规模为*孔×*.**,同时对节制闸上游****河岸进行加固;*、前门畈河中段打造水生态,提升水环境:①改建生态溪坑*条,长约****;②八横河至大寨桥段河道沿线设置生态浮岛,共计*****,同时在河面设置曝气机,共**台;*、前门畈河供销社河至大寨桥段右岸设置游步道及休闲设施,同时在游步道临河侧设置仿木栏杆,长约*.****;*、黄泥闸至六眼闸段河道右侧绿化带进行提升,总长约*.****。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相应概算投资约***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否(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浙江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故不面向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个;
(*)以/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投标人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
*.*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局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颜家峧路**号
邮政编码:******
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局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颜家峧路**号
电话:************
招标人 | :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双桥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紫河路*号 | 地址 | : | 舟山市定海区昌洲大道****号博汇大厦*幢*楼 | |
联系人 | : | 粱工 | 联系人 | : | 鲍静威、朱士良(项目负责人) | |
电话 | : | ************ | 电话 | : | ************ | |
电子信箱 | : | / | 电子信箱 | : | *********@**.*** |
****年*月*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参与投标施工资质的任意一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 |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 |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业绩或*项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 | □本项目需设置*位副项目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三 | 其他 |
*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若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 |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
* | 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为标后管理人员,投标阶段不作要求。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项须同时提供)。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指完工或竣工人员)为准。业绩打印件应与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要求的副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均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其余情况,该业绩不予认可。
副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年**月*日后签订合同,在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能反映副项目负责人岗位的业绩予以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造价、水利工程规划与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