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城市支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整治工程(一期)—高新区片区答疑补遗文件
2026-06-30
重庆 变更澄清
荣昌区城市支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整治工程(一期)—高新区片区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2026-06-30 00:00:00

荣昌区城市支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整治工程(一期)—高新区片区答疑补遗文件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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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城市支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整治工程(一期)—高新区片区答疑补遗通知(*)

一、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荣昌区城市支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整治工程(一期)—高新区片”答疑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质疑*.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所显示的 **** 年度营业收入高的优先;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所显示的 **** 年度营业收入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排序。****年*月*日开标的荣昌区北部片区中心水厂建设工程(管网部分)项目(第三次)同样的评标办法,报价超过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单位全部废掉,没超过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单位中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年度营业收入最高,最终由中建八局二公司中标。这次条件也这么设置,明显是给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量身定做的。不出意外,本项目还是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为了公平起见,也为了某些设置条件的人前途和安全考虑,建议删此条款。

回复已修改,详见本通知补遗部分。

质疑*.请问竣工证明材料上面写的是完工时间,完工时间满足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其他内容均满足业绩的要求。该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 ****、****、****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请问:是否只需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无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不满足,按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不需要,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满足招标文件财务要求即可。

质疑三:遇到清单、文件问题,可联系新......

回复: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质疑四:现在人员变动大,能否取消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哦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年至今完成过*个市政工程(须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排水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司提供一个**年至今完成的****多万市政道路项目,内容包含的有排水工程,这种满足要求不?

回复:施工业绩指市政工程里面必须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排水工程业绩或单独提供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排水工程业绩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质疑六:关于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人民法院执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有效的咨询。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具保函未赔付被诉后,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赔付义务,目前相关受益人已经向相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案件信息如下:*.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案号:(****)渝****执****号】,****年*月**日立案,执行标的******元。*.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炳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号:(****)渝****执****号】,执行标的*******元。上述第一个案件仅仅**万元标的,从立案开始至今已经超过两个月之久。还有项目中因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拒绝履行赔付责任,相关业主方在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中直接将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列入担保公司回避名单,拒绝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出具的保函。由此可见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的被执行和不履行投标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本项目不予接受该公司出具的任何形式的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本通知补遗部分。

质疑七:本项目有无业主专家参与评标?

回复: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八:*.*项目经理业绩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个市政工程(须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排水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

本项目既然是面向中小企业,建议取消项目经理带业绩,提高更多的可能性。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九: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回复: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无强制填报要求,投标人可无需填写。

质疑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中的承诺已经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提供即满足要求,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质疑十一: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中固定格式无法更改的外。

质疑十二: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 日内,向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回复:招标文件未约定递交纸质投标纸质保函原件需加盖正本印章,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无论是否加盖正本章均有效。

质疑十三: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回复: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但业绩还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项目中业绩要求。

质疑十四: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回复:可以

质疑十五: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吗?

回复: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外),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投标人可将对应工程量清单单项综合单价填报为零。

质疑十六:我公司业绩为***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回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但业绩还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业绩要求。

质疑十七: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回复:不能仅提供合同专用条款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不足以直接证明该项目属于拟派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该材料无法单独作为有效业绩的认定依据。招标文件中已明确项目经理业绩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要求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若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未体现项目经理名字的,可以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质疑十八: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回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质疑十九: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回复: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二十: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请问我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为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个市政工程(须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排水工程)施工业绩,属于单个独立合同,而三个项目即便合并招标,只要分别签订合同、分别完成验收,就属于三个独立的业绩,不能将三个合同的金额、规模合并计算起来满足招标要求。

质疑二十一: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回复:是的,具体详见本通知补遗部分。

质疑二十二: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回复:项目实施期间发生项目经理变更的,须提供合规的变更证明材料,最终完成项目并签署竣工验收合格文件、且变更后完成的对应项目满足本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全部要求的,可将该项目计入该最终履职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

质疑二十三: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回复: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竣工验收合格时间”。

质疑二十四: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对财务报表附注作要求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质疑二十五: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回复: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如有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违纪的证据和线索的,欢迎向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质疑二十六: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质疑二十七: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回复:不是异地评标。

质疑二十八: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复:不可以,人员养老保险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特别说明”中关于养老保险证明的要求严格执行。拟派人员须提供满足期限要求的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质疑二十九: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回复:可以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但项目经理业绩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质疑三十: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回复: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质疑三十一: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年*月**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回复:本项目提供的财务报告不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满足招标文件财务要求即可

质疑三十二: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可以提供专业分包业绩,但提供的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要求。

质疑三十三:市政道路包含雨污水管网施工业绩满足吗?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中对业绩类别的要求,但业绩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业绩的要求。

质疑三十四: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三十五:现在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回复: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如有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违纪的证据和线索的,欢迎向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质疑三十六:新建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新建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中对业绩类别的要求,但业绩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业绩的要求。

质疑三十七: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回复: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无强制填报要求,投标人可无需填写。

质疑三十八:专业分包工程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回复:可以提供专业分包业绩,但提供的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要求。

二、补遗部分

一、原于****年***日随招标公告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随本补遗通知以附件形式发出,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二、本项目施工图以本次发布为准,详见本通知附件。

三、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大写:叁仟叁佰伍拾万贰仟伍佰伍拾伍元陆角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元(大写:柒拾柒万肆仟壹佰肆拾壹元肆角捌分)。

四、本项目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内容修改为:本项目主要针对城区排水系统末端,各个街区的支线排水管网分标段进行改造完善,本次为第一标段,仅对高新区片区进行改造,共计改造雨污水管道**.*公里,雨水井***座。

五、本项目工期要求修改为:***日历天。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 **.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 的内容修改为:“投标总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

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全部清单每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任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说明须提供其具体原因、降幅比例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从成本发票、支付凭证、合同文本及从管理人员、人工、材料、机械、施工措施方案、耗量、税金、管理费用等方面提供材料(注:如从人、材、机及其它成本相关方面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中相对应的价格须高于其证明材料中的价格)。投标人的报价合理性说明必须坚持正当竞争,所提供的佐证资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不得简单以自有机械闲置、材料自生产、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等理由进行解释,且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任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七、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报价 **.不平衡报价的内容修改为**.不平衡报价本项目投标人全部清单子目不得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总价报价下浮率全部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严重不平衡报价全部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或<**%]}。若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严重不平衡报价中,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计算总价报价下浮率时,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不纳入计算范围;

*)总价报价下浮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投标总报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

*)全部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全部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全部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全部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计算时,不包含有材料暂估价的清单子目,如涉及清单子目中有材料暂估价的,此清单子目不纳入严重不平衡报价评审。

八、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方式三 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前新增:“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该公司在“荣昌区黄金坡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二标段)和玉带路安置点(峰高部分)市政道路工程剩余部分”项目中,未能按照其出具的投标保函约定履行见索即付的核心义务。在满足投标保函中约定的索赔条件下,未能履行无条件支付承诺,尽管其在索赔过程中未否认赔付责任,但因缺乏履约能力及担保能力,导致该保函实际丧失担保效力,无法保证招标人权益,鉴于其已发生实质性违约行为,故本项目不予接受该公司出具的任何形式的投标保函。)

、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函部分评审标准 投标总报价 的内容修改为:“*.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一致(如有)。

*.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任意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须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报价 **.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规定的相对应的要求。”

十、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程序中:“注: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投标报价﹣商务评审折算的价格。”修改为“注: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投标报价。”

十一、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程序中:*.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所显示的****年度营业收入高优先;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所显示的****年度营业收入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投票排序修改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公司业绩合同金额高优先;投标人公司业绩合同金额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投票排序”。

十二、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件*: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中的****项的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任意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须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报价 **.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规定的相对应的要求,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

十三、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价格调整**.*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内容修改为: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合同工期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市场价格波动幅度符合第**.*.*项〔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和(或)第**.*.*项〔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约定的,按第**.*.*项〔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和(或)第**.*.*项〔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约定调整合同价格;第**.*.*项〔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和(或)第**.*.*项〔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约定的调差条件之外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不调整合同价格,风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后纳入签约合同价格中,包干使用。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不调整。

**.*.*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不调整。

十四、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 关于施工进度考核的约定中:“承包人须每月完成月进度任务,第一个月须完成合同金额 *%的产值, 第二个月至第十四个月总计十三个月期间,每月(春节当月外)须完成合同金额 *.**%的产值,春节当月月进度任务为合同金额的 *%的产值。”修改为“承包人须每月完成月进度任务,第一个月须完成合同金额*%的产值,第二个月至第十一个月总计十个月期间,每月(春节当月外)须完成合同金额**.**%的产值,春节当月月进度任务为合同金额的*%的产值。”

十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补遗为准。本次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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