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2026-06-30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年女儿河(王宝山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景观工程四分区绿化养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重庆路五段*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锦州市绿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区重庆路五段一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年女儿河(王宝山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景观工程四分区绿化养护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年女儿河(王宝山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景观工程四分区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内容:绿地内植物的松土、除草、浇水、防旱、排涝、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衰弱树木树势修复、树木涂白、绿地清理等养护工作,具体招标范围及边界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详见服务清单) 项目地点:女儿河北岸(凌西大街至长春街段)总面积******.**㎡ :绿化面积:******.**㎡ 铺装及场地面积*****.**㎡。 服务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考核办法:*、乙方进场作业每满*个月后的一周内,园林集团对前*个月的绿化养护组织检查评分,统计养护工作成绩,出具评分表,作为付款依据。*、付款周期考评验收分值满***分,足额拨付当期费用;按百分制计算,每减少*分,按当期应付费用的*.*%额度扣拨。 验收方式:采购人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文件自行验收。 付款方式:采购人按财政付款进度同期同比例根据服务进度支付给供应商相应金额,付款前,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且与该次付款金额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服务期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根据该项目考核办法出具的评分表及验收报告,上报市财政审核后,计算支付剩余价款,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付款为准。 违约责任:*、乙方失职或违约造成甲方财产和管理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未达到考核标准、未经同意转包分包、发生安全事故等,甲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协议。*、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标的**%违约金。*、如因政策变化或甲方管理体制改变(以政府公开文件为准?)等原因,致使该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协议,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二、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绿化养护质量标准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一)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花卉、草坪、地被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