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2026-06-30 00:00:00
隆昌市****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居住环境及公共设施一期)监理*隆昌市****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居住环境及公共设施一期)监理(重发公告第*次)第*次答疑文件
发布时间:********** **:**:**来源: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监督部门:
隆昌市 ****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居住环境及公共设施一期)(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 支付 *.*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首付款 | 本合同签订后*天内 |
|
|
第二次付款 |
|
|
|
第三次付款 |
|
|
|
…… |
|
|
|
最后付款 |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天内 |
|
|
修改为:
*.*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首付款 | / | / | / |
进度款 | 工程开工后,按审核后的申报工程进度产值进行申报,支付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监理合同金额*本期工程进度产值/施工合同金额)***% | ||
最后付款 | 已支付监理报酬达到合同价 **%时,将不再支付监理费。在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监理人将相关监理资料移交委托人 ** 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剩余 *%作为缺陷责任保 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 补充条款 付款条件按隆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隆府发〔****〕** 号)执行。修改为:根据《隆昌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隆府规〔****〕*号规定:未严格审核项目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导致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使用或者安装的,首次扣减当月监理费**%,限期整改。累计*次扣减**%监理费并列入不良记录,造成质量事故的承担相应责任。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流于形式,未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偷工减料、施工不规范、施工质量不合格等违规行为的,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扣减**%-**%监理费;导致工程返工的,承担返工费用 *%的违约金;累计 * 次违规的,更换项目总监,造成质量事故的承担相应责任。未严格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导致方案不经济、不合理、有争议或重大错漏的,扣减 **%-**%的监理费。专项施工方案未审批,未阻止施工单位先行施工的,首次违规扣减*%监理费;再次违规暂停监理业务*个月,扣减**%监理费。未严格履行隐蔽工程验收或收方核定程序,收方不全,未明确关键信息,造成造价争议的,按问题造价 **%支付违约金;关键部位未验收的,暂停支付当期监理费。未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进度进行审核、审核依据不充分或审核不到位导致超付工程进度款 * 次以下的,扣减**%监理费;*次及以上的扣减**%监理费,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未对工程变更方案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严格审查,不合理变更拟增加施工合同价**%以上**%以下的,扣减**%的监理费;超过施工合同价**%及以上的,不支付监理费;造成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审查、复核后,审减率超过*%的,应按施工单位比例同比承担违约金。对未实施工程予以签证、虚增签证工程量、配合虚假变更、重复签证的,没收全部监理费,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其他内容不变。现重新上传本项目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人:隆昌市隆韵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众禾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