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习实训设备提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6-30
河北/张家口 质疑投诉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习实训设备提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张家口-2026-06-30 00:00:00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习实训设备提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习实训设备提升更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华云威科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唐槐路***号*幢***
被投诉人: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阳原县西城镇职中
被投诉人: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五金机电城*号楼***室
当事人:山西华云威科贸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唐槐路***号*幢***
四、基本情况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习实训设备提升更新项目,****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
投诉事项:*.“核心产品”设置依据不足,不合理、不合法。 *.核心产品“整车空间悬浮联动展示系统”参数具有指向性,参数指向制造商北京智扬北方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方汽修)。 *.关于“业绩必须包含核心产品才能加分”严重违法违规的质疑 *.技术评分标准不满足细化、量化要求,缺乏明确、可衡量的评审指标,存在评审标准不清晰、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属于不合理评分标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阳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阳原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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