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调度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及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公路水路领域)项目合同变更公告
2026-06-30
河南 变更澄清
河南省交通运输调度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及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公路水路领域)项目合同变更公告
河南-2026-06-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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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调度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及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公路水路领域)项目合同变更公告
发布机构:河南省交通运输调度指挥中心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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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合同信息 |
| 合同编号:豫政采(*)********** |
| 合同名称:河南省交通运输调度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及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公路水路领域)项目 |
| 采购人(甲方):河南省交通运输调度指挥中心 |
| 供应商(乙方):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
|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 |
| 第五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二项 |
|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
| *.原合同第五条第一项约定“合同价:人民币叁拾陆万肆仟伍佰元整(¥******.**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叁拾肆万叁仟捌佰陆拾柒元玖角贰分(¥******.**元),税金贰万零陆佰叁拾贰元零捌分(¥*****.**元)。”的内容。 变更为: “合同价:人民币 叁拾伍万玖仟伍佰元整元整(¥******.**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叁拾叁万玖仟壹佰伍拾元玖角肆分),税金*****.**(¥贰万零叁佰肆拾玖元零陆分)”。 *.原合同第五条第二项约定“支付方式:****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贰拾柒万柒仟元整(¥******.**元),以甲方资金实际到位为准。 服务期满,运维验收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捌万柒仟伍佰元整(¥ *****.**元),以甲方资金实际到位为准。” 变更为: “支付方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元(大写壹拾贰万伍仟壹佰贰拾伍元整),有效期至****年*月**日的银行保函。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贰拾柒万柒仟元整),以甲方资金实际到位为准。 服务期满,运维验收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拾捌万贰仟伍佰元整(¥ *****.**元),以甲方资金实际到位为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变更公告时间 |
| 合同变更时间:****/**/** |
|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