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6-06-30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观音山片区路段违停监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为******.**元人民币。
*.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为******.**元人民币,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片区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质保期:*年
(*)本次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共分为*个采购包,相应采购内容为:
观音山片区路段违停监控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期要求: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签批的开工报告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质类别、等级:
①供应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供应商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证),为供应商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供应商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
(*)本工程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第**号)文件要求(其他省份按各自省份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本工程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注:供应商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采购过程。如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的,采购人可随时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报名,同时将本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须至少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或将书面报名材料送至南通市南大街***号兴胜大厦*楼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及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份***元/供应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太平路***号(城管执法队)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太平路***号(城管执法队)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元,采用现金或转账或银行汇票或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形式缴纳。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款的**%。
*.*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网银、保单、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等形式。
*.*履约保证金提交: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签发(成交通知书上所示日期)后**日历天内将履约保证金缴纳至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账户或将保单、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原件提交给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项目,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予以赔偿。相关违法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缴纳履约保证金是签订采购合同的前置条件。成交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缴纳手续后,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依据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与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
*.*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递交合格竣工结算资料及一份合格竣工归档资料后,成交人可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核实,审批确认后**日内退还。
*.*.*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成交人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在成交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违约金,以弥补采购人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人另外补齐。
*.*若成交人不能按*.*项的规定执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经办人提出。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以供应商邮箱收到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敬请及时关注。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南大街***号兴胜大厦*楼
联系人:柴九玲 ***********
邮箱:**********@**.***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