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号线一期、十三号线首期菱王无机房电梯维保项目(*********年)》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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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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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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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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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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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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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 广州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七号线一期、十三号线首期菱王无机房电梯维保项目(*********年)
二、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是对七号线、十三号线共计**台菱王品牌无机房电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合同期为**个月。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直接谈判
四、拟定供应商:菱王电梯有限公司
五、单一来源采购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
(三)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号)明确:“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保养(目前由其他单位开展日常维护保养的可执行至合同期满),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承担责任。”
(四)菱王电梯有限公司为七号线、十三号线共计**台菱王品牌无机房电梯及其附属设施的生产制造商,根据菱王电梯有限公司函件说明,在广州地铁范围内,菱王电梯有限公司未授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修理、保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工作。
故本项目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由设备原厂菱王电梯有限公司直接负责。
六、其它事项:
对本项目及本项目拟采用直接谈判方式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 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则与公示的拟定供应商进行直接谈判。如对采购人的异议答复仍存在疑问,可向投诉受理单位提出,后续按我司相关流程办理。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杨工
联系人电话:************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监管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监管机构及投诉受理电话:************
单一来源项目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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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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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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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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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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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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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号线一期、十三号线首期菱王无机房电梯维保项目(*********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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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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