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殡葬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2026-06-30
福建/南平 变更澄清
政和县殡葬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福建/南平-2026-06-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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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殡葬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 **:**

政和县殡葬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公司组织招标的“政和县殡葬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公布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账户变更,原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即日起停止使用,新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政和县财政局

开户行:政和县农村信用社城关信用社

账 号:**************************

二、时间调整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调整为**** * ** **:**,投标保证金须在此时间前足额到账。

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统一调整为**** * ** **:**

重要提示:已向原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在* 个自然日内自动原路退回,请及时重新缴纳至本次公布的新账户。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转账时段,务必在上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转账并确保资金到账,逾期未到账的,按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置。招标文件其余条款内容保持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遵照执行。

三、本项目的勘察报告以附件形式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

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政和县民政局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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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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