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6-30 00:00:00
乐清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综合供能服务站地面沉降隐患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编号:*******************
公示期为:*日
标段(包):乐清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综合供能服务站地面沉降隐患整治项目
*、候选人公示情况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 | 得分 |
一 | 浙江海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许文君 | ***.***万元 | **.** |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浙江海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许文君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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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业绩表
序号 | 业绩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 |||
* | 瑞安丁山综合供能服务站加油区地面沉降整治项目 | 瑞安市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年*月 | **.*万元 |
* | 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乐清湾港区综合供能服务站加油岛倾斜纠偏及路面修复外协项目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年*月 | **.**万元 |
* | 状元岙港务加油站地面及零星整治 |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 | ****年*月 | **.**万元 |
* | 仙居县交投浙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年站点土建设施类零星维保合同 | 仙居县交投浙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年 | **.*万元 |
* | 综合供能服务站零星维保和安全提升项目施工合同 | 苍南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年*月 | **.****万元 |
* | 永嘉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综合供能服务站零星维保和安全提升项目施工合同 | 永嘉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年*月 | **.****万元 |
* | 综合供能服务站零星维保和安全提升项目施工合同 | 乐清市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年*月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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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人:乐清市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注: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投标人必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登入"浙江能源投标管家”中提出。
二、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需证明与本标段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在公示期内提出。若提出人是法人的,提交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一)异议发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三)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四)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
(五)异议事项不明确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实确认的;
(六)涉及招标或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相关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
(七)异议书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八)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没有新事实证据,就同一问题重复提出异议的。
四、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能集团招投标管理部
投诉电话:*************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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