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阳镇东村村1至7组道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6-30
陕西/安康 变更澄清
早阳镇东村村1至7组道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陕西/安康-2026-06-30 00:00:00

早阳镇东村村*至*组道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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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早阳镇东村村*至*组道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内容资格要求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特此澄清!请各供应商以最新澄清文件为准,未及时下载最新澄清文件所引起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早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滨区早阳镇东湾村一组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江北大道江华澜庭*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经办人

电话:***********

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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