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2026-06-30 00:00:00
- 湘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跨区域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
湘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跨区域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准,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委托在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跨区域挂牌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挂牌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主要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
[****]湘潭跨***号 | 湘潭市经开区,白石东路以北、石连路以东 | *****.** | 商住用地 | <*.* | 商业**年 住宅**年 | ***** | **** |
二、挂牌起始价中不包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过程中所发生的价外税费和挂牌交易服务费。
三、对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土地活动的申请竞买人(以下简称竞买人)竞买资格要求如下:
凡符合有关规定及本局发布的《湘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跨区域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规定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申请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需采用联合竞买方式的,应如实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其中至少一方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符合要求的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长沙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操作说明》和《湘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跨区域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询。竞买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七、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年*月**日上午**时止。
八、竞买人应及时登录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有*个或*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人经竞得资格审核后,符合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签订《成交确认书》,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结束。
九、本宗地挂牌出让公告同步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如需竞买申请,请前往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请。
十、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宗地情况咨询电话:*************(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竞买操作咨询电话:*************(长沙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净地供应监督电话:*************(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号一楼大厅三号窗口)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 湘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跨区域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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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跨区域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湘潭跨***号
经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准,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委托在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跨区域挂牌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湘潭市经开区,白石东路以北、石连路以东。
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交易活动。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符合要求的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及其他要求等:
(一)宗地总面积为*****.**平方米,出让面积为*****.**平方米。
(二)规划用途: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三)出让年限:商业**年,住宅**年。
(四)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其他要求详见《规划条件书》及附件。
(五)其他要求为:
根据《湘潭市加快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竞得人需按要求实施“交房即交证”,并在出让合同中进行约定,如未按要求实施,则纳入企业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资格
凡符合有关规定及本局发布的《湘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跨区域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规定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宗地网上挂牌出让;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其中至少一方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二)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只有通过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竞买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相关文件,具体包括:
*.长沙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
*.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操作说明
*.挂牌出让公告
*.挂牌出让须知
*.出让范围图
*.规划条件书
*.竞买申请书(样本)
*.网上报价资格确认书(样本)
*.最高报价人确认书(样本)
**.其他相关文件。
(二)办理数字证书
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电子认证服务资质证书、由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规确定的服务机构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数字证书办理电话:*************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号一楼大厅三号窗口)。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流程详见:*****://***.****.***.**/****************/*************/*****************/*******/。
(三)确认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决定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竞买的,应按交易系统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竞买人身份等相关信息并向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应明确注明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是否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单独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新公司必须为竞买人的全资子公司;对本宗地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并明确各方出资比例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体,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新公司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竞买申请书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竞买人应根据交易系统生成的随机保证金账号足额交纳符合资金来源要求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人的身份交纳。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号后,方可获得竞买报价资格。
(四)答疑及现场踏勘
竞买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并可向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现场踏勘。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包括法定节假日。具体如下:
(一)挂牌起始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二)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
(三)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内。
七.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人应按规定将符合资金来源要求的竞买保证金足额汇入指定账户。
(二)挂牌竞买成交后,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用于冲抵挂牌交易服务费,其剩余款额依次转作该受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及地价款。
(三)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线上申请办理保证金结转手续;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全部挂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不计利息。
(四)本宗地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万元整[¥****万元]。
开户单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长沙银行华瑞支行
账 号:随机保证金账号
八.本宗地挂牌出让的有关价格和税费:
(一)本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亿零陆佰万元整[¥*****万元]。不包括本次挂牌出让应缴纳的价外税费及挂牌交易服务费。
*.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元(¥***万元)。
(二)本次挂牌出让应缴纳的价外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缴纳。
(三)挂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按规定支付。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在竞得人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挂牌交易服务费。
九.成交价款、有关税费的交付以及土地使用权的交割:
(一)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日内与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须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个月内全额缴清。
(三)缴清全部成交土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后,竞得人方可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十.挂牌程序:
(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等在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予以公布。有意竞买者可登录交易系统查询。
本宗地挂牌出让公告同步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如需竞买申请,请前往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请。
(二)网上挂牌报价
*.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年*月**日上午*时)起开始接受报价。
*.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并经交易系统确认的竞买人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交易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公布。
*.交易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报价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报价因竞买人网络原因未在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报价规则:
(*)竞买人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三)挂牌截止
*.交易系统将在挂牌截止时间(即****年*月**日上午**时)自动确定挂牌截止。交易系统显示最高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经交易系统确认的竞买人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并为交易系统接受并公布的报价)。
*.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必须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挂牌期限届满时:(*)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不予成交。(*)只有一位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报价者即为最高报价人。(*)经交易系统确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了有效报价的,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并自动以高于当前最高报价一个增加幅度的价格为竞价的起始价组织网上限时竞价。
(四)网上限时竞价
挂牌期限截止后,经交易系统确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了有效报价的,交易系统进行*分钟的倒计时,提示竞买人即将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分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在挂牌期间已进行了有效报价的竞买人自动获得参加限时竞价的资格。交易系统以*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分钟。每次*分钟倒计时的最后*分钟内,交易系统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分钟倒计时截止,交易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在**分钟后显示最高报价及竞价结果。限时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人,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为最高报价人。
(五)成交结果确认
*.最高报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价或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提交至交易系统,经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无误后,交易系统将向最高报价人颁发《最高报价人确认书》。
*.最高报价人将《最高报价人确认书》上传交易系统,并应当在网上挂牌报价或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①《最高报价人确认书》(贰份)②《竞买申请书》③《网上报价资格确认书》④《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⑥有关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原件(含最高报价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明确各方出资比例的联合竞买协议、本须知要求的相关资料等,以上资料需加盖最高报价人单位公章)到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潭市雨湖区北二环路*号)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经核实符合要求的,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最高报价人线下签订《成交确认书》,确认成交。
*.经核实不符合要求的,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将竞得资格不合格的结果在交易系统中公示,公示后*个工作日内其所交纳的保证金扣除*%后退还原支付账户。
(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成交地价款
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有关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原件到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湘潭市相关部门申办成交地价款等有关费用的缴纳手续。
(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将在本宗地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显示屏公布。
十一.注意事项:
(一)在本宗地竞买申请之前,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信息和交易条件,如有疑问可向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二)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交易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三)确定竞得人后,《成交确认书》对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将收缴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最高报价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最高报价人或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因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致使宗地再次挂牌交易成交价格低于竞得人原成交价格的,挂牌出让人保留对竞得人两次成交价格差的追索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可发布公告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
*.司法、监察机关因依法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
*.涉及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
*.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系统故障等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交易系统正常运行中,竞买人计算机用户端不能正常参与交易系统交易活动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中止或终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八)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原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办理。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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