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第二医学院****年芙蓉路校区学生公寓洗衣机饮水机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删除烘鞋机相关采购需求及对应全部条款
*.最高限价与报价评分部分
①删除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及项目需求中所有 “烘鞋机同样价格” 的备注表述;报价权重中 “烘干机 / 烘鞋机 标准烘” 调整为 “烘干机 标准烘”,对应分值 **=* 分保持不变。
*.评标办法评分项部分
①删除 “投资设备、设施品质” 评分项第 * 条中烘鞋机相关内容,调整为:所投洗鞋机具有杀菌功能,杀菌率达到 **.*% 得 * 分;备注同步删除烘鞋机相关表述。
②删除 “软件平台” 评分项第 * 条中的 “烘鞋机” 表述,调整为:所投洗衣机、烘干机、洗鞋机、投放器采用统一软件平台使用得 *.* 分。
*.项目需求与合同部分
①删除第五章 “项目需求” 中设备投放一览表、技术参数、收费限价内所有烘鞋机相关条目;删除合同条款、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中全部烘鞋机相关表述。
(二)取消饮水机 *** 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
*.删除第五章 “项目需求” 饮水机参数要求第 * 条:“设备具备有效 *** 强制性产品认证(** 证书),证书覆盖加热、净水整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删除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要求饮水机提供 ** 认证证书的相关表述,仅保留洗衣机 ** 认证的提交要求。
原招标文件中其他与上述两项内容相关的表述同步调整,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采购人:安徽第二医学院
地 址:合肥市新桥国际产业园迎宾大道与寿州大道交口
电 话:钱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港澳广场*座*****层
联系人:余昆
电 话:******************
网 址:***.******.***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昆
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