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84号)
2026-06-30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84号)
吉林/长春-2026-06-30 00:00:00
吉林/长春-2026-06-30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基于**、大数据的校园管服策一体化数字引擎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省泓盛骏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以东、福祉大路以南、新城大街以西、长双快速路以北净月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号楼*区********室
被投诉人*: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新山街***号
被投诉人*: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花园小区*号楼南侧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采购文件部分技术参数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对补充质疑中的部分事项未作实体答复,程序处理不当。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