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88号)
2026-06-30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88号)
吉林/长春-2026-06-30 00:00:00
吉林/长春-2026-06-30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逸夫楼试验台购置项目(项目编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蝴蝶行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经济开发区北区鸿盛街以西与通优北路以北交汇路西
被投诉人*:吉林化工大学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号
被投诉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
相关供应商:天长市昊林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冶山镇晏公村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相关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部分检测报告来源不明、冒用他人资质;部分检测报告系厂家不知情的情况下盗用、冒用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