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辅助性服务自行采购公开比选文件
2026-06-30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成都高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辅助性服务自行采购公开比选文件
四川/成都-2026-06-30 00:00:00

成都高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辅助性服务自行采购公开比选文件

我局拟以公开比选方式,对成都高新区*********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辅助性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通过公告的形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二)本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年。

(三)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项目地址:成都高新区。

(五)项目概况:按照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部署及生态环境部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相关技术指南要求,开展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服务单位需在合同期内做好技术辅助工作,全面摸清辖区涉排企业底数、精准科学核算减排量、规范减排项目申报,保障减排成果通过国家认定。

(六)工作内容:

*.系统收集高新区减排项目资料及监测数据,根据减排核算技术指南,科学测算减排量,协助完成减排报表填报,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一企一档(含报表纸质件及其他支撑材料)。

*.对重点减排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进行专业评估,协助梳理年度主要污染物市级认定减排项目名单、拟定年度主要污染物国家认定减排项目名单、更新“十五五”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名单,协助建立动态更新的减排项目清单库。

*.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对重点减排项目开展现场核查,核实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及减排成效,提供全过程技术指导。

*.将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行梳理,完成技术分析。

*.协助做好市级、省级及国家级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反馈整改问题等。

(七)项目服务团队和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内控制度、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数据泄密等各类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成交供应商需为本项目设置专门工作团队,团队设置项目总负责人*名,工作人员不少于*人(包含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年以上环保咨询相关工作经验,且不得随意更换(提供个人履历、项目经验及证明人、联系方式)。在项目实施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确需更换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当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区等部门临时下达任务或者任务紧急出现但现有人员无法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时,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增配相关人员,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八)工作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区等四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及技术规范按时保质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并通过核查。

*.在项目服务期间,做好数据的备份,并确保在出现数据或数据库故障或丢失时能较为直接的进行数据恢复。

*.在项目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和控制体系,对企业提供和填报的资料、数据等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避免在各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部门核查时出现问题,保证顺利完成该项工作。

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公开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竞争性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比选;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开比选安排

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申请人需在********:**时前将比选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及资格要求相关文件(项目经验、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证明等)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本次比选指定邮箱*********@**.***

我局将对申请人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大于**家,我局将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家供应商参与比选。入围供应商以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邮件通知为准。

入围的比选申请人需在********:**时前将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的比选文件(含电子版资料*盘)报送至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办公室)。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若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中选,具体评分细则参见附件*。比选结果将在成都高新区官方网站上公示。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邮寄等非现场方式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四、参选文件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

*、开户许可证;

*、承诺函;

*、报价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技术要求等制定的服务方案;

*、业绩证明材料。

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参选资料需密封完整、封面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仅提供正本一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比选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同时还需提供电子版材料,*盘一并放入资料密封。

五、报价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在本次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小组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比选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比选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比选小组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联系方式

址: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 ;接听时间:工作日*:*****:**,**:*****:**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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