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林财购投〔2026〕4号)
2026-06-30
河南/安阳 质疑投诉
林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林财购投〔2026〕4号)
河南/安阳-2026-06-30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安阳-2026-06-30 00:00:00
林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林财购投〔****〕*号)
发布机构:安阳林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林财公开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林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购置道路清扫车辆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号附***号*层***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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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本项目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未量化、细化,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投标人难以响应,评委难以客观评审,不符合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指向性。 投诉事项*:本项目技术参数响应的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投诉事项*:本项目设置节能环保相关认证的评分标准不合理。 投诉人就上述投诉事项向林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德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有质疑函、质疑答复函、佐证材料等材料。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四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二、三成立,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日内依法向林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林州市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