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2026-06-29 00:00:00
盐城市青年路初级中学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市青年路初级中学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国家财政资金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城市青年路初级中学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万元(塑钢结构课桌***张,课椅***张)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盐城市青年路初级中学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供货时须提供所供课桌椅的钢材和面板进货原材料合格证明,否则将会被拒收;到货后的*日内各地开始组织对货物进行验收,每批次随机抽取两套送至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验、检测的各种参数和指标都要符合国家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为不合格,必须无条件整改,并将有关结果报相关职能部门对所涉企业进行相关行政和刑事处罚,中标人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必须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和邮箱】及身份证,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解放南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凤凰文化广场*号楼****室】(或添加微信:***********)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亭湖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盐城市潮声路*号,文港北路与通港路交叉口向西北门进入,“向美楼”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提供电子版文件(*盘,内容:盖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一份。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投标人还需提供***号这一大类课桌椅样品,并按招标人要求拆卸安放。
*.本次招标的事项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更正公告(答疑)”形式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青年路初级中学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



